晋中市2015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定
中专山西晋中市职称方案的职称分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你说山西晋中市职称方案的中一中二是中学的教师职称,中学的教师职称分为:中学三级教师、中学二级教师、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二、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职务设讲师、高级讲师。实验专业中、高级职务设一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其中,讲师、一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为中级职务,高级讲师、高级生产实习指导教师为副高级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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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条件为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申报和评审委员会评审时掌握的基本条件,评审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条件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用人单位向评审委员会推荐人员的条件,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要求自主制定。
四、本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在上述学校中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技工学校生产实习指导教师的申报、评审条件,结合其工作性质和特点,申报评审。
分 则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 思想、 *** 理论和 " *** " 重要思想,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教师职业,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取得相应教师资格。
(四)外语水平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
(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六)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七)学历和任职年限分别符合下列要求:
1 、申报讲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助理讲师职务 4 年以上;
( 2 )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担任助理讲师职务 3 年以上。
2 、申报高级讲师任职资格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 )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 7 年以上;
( 2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学士学位,或 1981 (含)年以前正规全日制院校大学本科毕业,担任讲师职务 5 年以上;
( 3 )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4 年以上;
( 4 )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担任讲师职务 2 年以上。
晋中市事业编涨工资多少
此轮调整覆盖在职和离退休人员,上涨幅度更高达到每月增加 730 元。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人员证实了这一消息, 并透露上涨部分最快本月底发至个人。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2006 年实行新山西晋中市职称方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后,公务员具体 收入主要由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工作津贴、生活补贴组成,另外 还会根据地区和岗位不同有一些其山西晋中市职称方案他津贴。 山西省某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透露,此轮工资调整,提高的 部分是工作津贴和生活补贴,参考标准包括职务、职称和技术等 级。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进入实质阶段其中,正省级干部 工资提高最多——在职人员每月增加 730 元,离休人员每月增加 655 元,退休人员每月增加 515 元。其次是正厅级干部的工资提升 幅度——在职人员每月增加 490 元,离休人员每月增加 445 元,退 休人员每月增加 345 元。 基层机关事业人员也得到了“重点关照”。从职务来看,在职科 员每月增加 450 元,在职办事员每月增加 350 元。相比之下,在职 科级和副科级人员每月仅增加 230 元,在职副处级干部增幅最小, 每月多了 140 元。 从职称来看,级别较低的助理工资涨幅更大,在职人员每月提 高 450 元;其次是技术员,在职人员每月增加 350 元。取得正高职称 的在职人员,每月增加 320 元。
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论文评审机构资格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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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严格程序,确保评审推荐公开公平公正
2014年全省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以下条件开展。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申报条件仍按照山西晋中市职称方案我省《关于2010年度全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山西晋中市职称方案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7号)文件执行。我省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太原、晋中、运城等3市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84号)文件附件4执行。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晋升正高级教师今年不申报,试点市小学教师晋升副高级职称按照晋人社职字[2010]47号执行。
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评审方式,将中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答辩(笔试)、讲课等环节下放各市,各市人社、教育部门按照《2014年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办法》(附件1)、《2014年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办法》(附件2)的有关要求,制定规范的实施方案,方案报省人社、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组织好本市中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答辩(笔试)、讲课和推荐。省直学校按属地原则参加当地的讲课和答辩(笔试)。
各市应高度重视,确保过程规范合理,把教师师德、教学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点内容,真正把大家公认的好教师推选出来。教职工对当年的教师职称评审有参与、知情和监督权,申报评审的每个环节要公开、公正、公平。不许非教学人员挪用和挤占学校教师的岗位职数,任何人不得用违纪违规手段干预学校的正常推荐工作。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推荐参评的非一线教师,必须在本单位设置的岗位职数内推荐,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对推荐过程的监督。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届时安排人员进行督导。
二、严肃纪律,注重师德考核和评审材料真实
中学高级教师的推荐、评审要严格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进一步严肃推荐评审纪律。各学校要注重把参评教师的师德师风评价放在首位,凡有违反教师师德规范行为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推荐参评。所有申报参评教师要按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要求,提供详实的原始资料。所提供的教案、案例、论文、论著、经验总结等必须是本人真实的教学成果,能够全面反映任职以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各类证件、获奖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等原始证件,要逐级严格把关审核。中小学校校长是本校参评教师材料的之一审核人和责任人,如发现并核实参评教师有任何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该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同时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对上年参加评审职称的教师,凡因提供虚假材料和涉及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未通过人员今年不得申报。
三、推动交流,促进队伍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要以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核定和职称评审为契机,结合当地的教师资源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但现所在学校岗位职数紧缺的教师,鼓励山西晋中市职称方案他们向有岗位职数的边远山区(薄弱)学校分流。通过定期服务、岗位聘任等有效措施,促进教师的合理有序流动,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均衡协调发展。
城镇学校教师参加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必须要有一年以上支教经历并附《山西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登记表》。支教要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暂行办法》(晋教人[2006]24号)执行。支教学校与受援学校都要认真负责,通过严格规范的组织程序出具《山西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登记表》,严禁以非正常途径索取或出具证明。对出具虚假支教证明的受援学校校长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要实行责任追究。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专业与学科的处理
中小学教师之一学历符合《教师法》规定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不受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限制。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又取得高一级学历的,后取学历的专业应与任教学科一致或相近。取得党校学历的按原国家教委教成厅[1995]15号文件执行。
(二)关于农村初中教师
对在农村初中,学历为大学专科,年龄在45周岁以上(1969年12月底前出生)的一线教师,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考试(答辩)、讲课成绩合格即可;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讲课成绩仍要求优秀。
(三)关于聘任时间计算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时间应从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后,学校聘任(兑现岗位工资)时间开始计算。任职资格时间和聘任时间不一致的,不能按照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具体计算如下例:2009年1月至12月底前聘任的,到2014年可按满5年聘期计算;2010年1月1日后聘任的,则不满5年。其它以此类推。
(四)关于少先队辅导员
2015年,我省将在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中设立“思想品德(少先队活动)”专业,将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有关内容纳入职称评审范畴,推动辅导员参评职称。
五、材料接收要求
省教育厅职称办接收评审材料包括:各市评审、推荐总结1份、评审、推荐花名表2份(包括未通过人员名单)及申报人员个人评审材料。接收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15
日。省直中小学校的教师申报参评,由主管部门审核岗位职数并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属地原则将参评教师的所有材料和数据报当地市教育局。
本通知未及事宜,按照我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山西太原16,年评定的初级换城市了怎么评中级
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要间隔五年才有资格参加评选,16年评定的初级,现在已经有资格参评中级职称了。如果你的工作关系还在山西原来的单位,需要回原单位评选。如果你的工作关系已经调到了新单位。在新单位即可参加评选中级职称。
中一晋中高级需要几年
25年。
农村中小学工作满30年可申报正高级职称;满25年可以直接晋升高级职称,满15年晋升中级职称。
高级职称是职称中的更高级别,分正高级和副高级两类。职称(Professional Title)最初源于职务名称,理论上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
职称转评最新规定
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的在职(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材工程: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生态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生态环境监测;
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条件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聘任技术员满2年;
4.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满4年。
5.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事业单位以工资表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相关资格时间为准。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申报人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林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
(二)能力与业绩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提供一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聘任技术员期间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方面的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心理健康调试、知识产权和日常安全教育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一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其他要求
1.高技能人才申报要求:
在生产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执行。
3.从机关流转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
1.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申报审核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2.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3.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评审办法
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能力业绩评判相结合,实行百分量化制,其中,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60分;能力与业绩评价满分4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20%。
六、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材料报送采取 *** 预约形式。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详见附件),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参评时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业绩的材料。上年度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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