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职称级别一览表

事业单位的职称级别分十几个等级,正高级职称是1-4级。副高级职称的是五六七级。然后就是中级职称八九十。再往后就是初级职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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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专业技术岗分为十三个等级 ,其中1-7级为高级岗位,8-10级为中级岗位,11-12级为初级岗位,13级为员级岗位。

专业技术岗的晋升是通过职称评聘来进行的 。正常情况下,刚进入事业单位的人员都是13级,而试用期过后转正定级的时候可以定为12级。

五大特征:

1、提供公共服务:事业单位的功能实际上就是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提供公共事业产品是事业单位产生和存在的基本条件。科、教、文、卫等领域的事业单位,是保障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正常进行的社会服务支持系统。

2、属于非公共权力机构:事业单位所从事的事业多是 *** 职能所派生出来的具体事务,但它却不属于公共行政权力机关,不具有公共行政权力,同类事业单位之间也不能存在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它对于行政区划内的其他部门或个人也不具有行政管理的职能,它只能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专门技术向社会提供诸如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服务,专业 *** 是事业单位基本的社会职能。

警察的职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的职责是执法、维持公共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八、管理 *** 、 *** 、 *** 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十、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十一、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二、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十三、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扩展资料:

公安机关办案人员的其他职责,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民警察

[山西省]山西公安事业人员职称,山西公安事业人员职称评定

公安局事业单位有职称吗

有啊,你还需要参加相应的职称考试。

1.在事业单位,评职称,是这样的,本科生评是在转正后立即自动转为初级,也就是说在原先的单位工作一年后,就能评初级了。而评中级是在评了初级后过5年才能评。

2.对于全日制研究生来说,也是转正一年后,自动转为初级,然后2年后评中级。

3.对于在职研究生来说,因为在职研究生只有学位没有毕业证,而学历指的是毕业证,所以学历里不变的。还得等6年才能评中级,一年后评初级。

4.继续教育,其实是评职称的资格,也就是每年继续教育是有学分的,事业单位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要修够一定的学分,才有资格去评职称。

5.转正定级是转正定级,职称是职称,转正定级指的是由见习生转为正式编制人员,转了之后,工资会上一个档次。而评职称是在转正定级的基础上评的

警察职称级别一览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一)总警监、副总警监;

(二)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三)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四)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五)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第八条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第九条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