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大同市村官报考学历问题

如果不是统招范围的不能报考.必须是统招的大专以上学历(之一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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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山西大同村官考什么职称,山西大同村官考什么职称好考

请问大学生村官可以考什么职称,有什么条件限制,谢谢了。

大学生村官属于农村干部序列,不需要考职称,即使考过了也不会被聘用,因为职称只用于企事业单位。

如果为以后的发展着想,可以针对自己的学历专业参加一些资格考试。比如学文科的可以考秘书资格、出版资格、教师资格等,学理科的可以考经济师、物流师、IT师等等。

山西大同07届大学生村官将要考试,考什么题型内容呢?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题型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农村基础知识,主要考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农村基础知识。大概120道题目。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山西村官考试的报考条件是什么?

选聘条件

1、拥护中国 *** 山西大同村官考什么职称的领导山西大同村官考什么职称,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自愿到农村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具有良好山西大同村官考什么职称的团队精神和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

3、学习成绩优良,能够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4、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3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8年5月3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31日后出生)。

任职及相关待遇

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由县( 市、区)

委组织部与大学生村官签订聘任合同,聘期为3年。任职满1个聘期、考核合格的,可按照有关程序续聘,续聘时间为3年;任职满2个聘期的,原则上不再续聘。

大学生村官的任职和待遇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实施意见》(晋组发〔2012〕11号)文件规定执行。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的待遇保障参照所服务县(市、区)全额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标准执行,并随之同步提高。

选聘程序和 ***

此次选聘,按照推荐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研究确定、培训上岗等程序组织实施。

大学生考村官,都考什么?考上了怎么分配!待遇怎样?有没有前途?(还有党员有什么优惠)

大学生“村官”定义 大学生村官,是指筛选的专科以上学历应届或往届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两委"职务的工作者。

大学生“村官”不是公务员,是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大学生“村官”要进入公务员队伍,还必须经过公务员考试。当前,社会上有些人以为当上大学生“村官”就进入了公务员队伍,这是一种误解。大学生“村官”发展历程 1.自发探索阶段

1995年,为解决“三农”问题,江苏省率先开始 *** 大学生担任农村基层干部。1999年,海南省推出大学生“村官”计划,定安、临高、东方等市县先后组织 *** 大学生“村官”。同年,浙江省宁波市采用公开招考方式,成为全国之一个推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的地区。这一时期,大学生“村官”人数较少,但形式多样,逐步打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知识分子回流到农村的正式渠道,为后来发展积累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2000年3月,广州市天河区公开 *** 52名大学生“村官”,全国各地3000多名大学生前往求职。2002年河南省鹤壁市 *** 205名大学生“村官”,拉开了河南省大学生“村官”工程序幕。2004年,河北省邢台市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决定每年选派1000名大学生到农村工作,5年内实现全市5200个行政村都有大学生“村官”的目标。到2004年底,全国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的省市区发展到10个,主要分布在东、中部地区。大学生“村官”工作逐步进入到多省联动、以地区为单位的整体推进与探索阶段。 2.全面试验阶段

2005年7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2006年2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教育部等八部委下发通知,联合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此后,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大范围试验阶段。

从2005年起,北京、四川、江西、福建、青海、辽宁、贵州、陕西、山西、安徽、上海、吉林、湖南、甘肃、宁夏、内蒙古、云南等省市区先后启动大学生 “村官”计划。截至2008年2月底,全国共有28个省市区启动大学生“村官”计划,其中17个省市区启动了村村有大学生“村官”计划。

2008年3月,中央组织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座谈会,部署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一个全面的发展时期。大学生“村官”政策回目录 2008年5月,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长效机制的意见》。 从2008年开始,连续用5年时间,选聘10万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每年选聘2万名。这次《长效机制意见》提出,选聘工作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原则上由省区市一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统一组织实施或省、市两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团委共同组织实施。各地根据中央有关部门分配的选聘名额,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选聘。同时,也可结合实际,自行选聘一定数量的大学生“村官”。各地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也要严格选聘条件和程序,确保选聘质量。自行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所需工作、生活补贴费用由地方财政支付。 关于大学生“村官”任期结束后,国家要建立大学生“村官”正常流动制度: 一是鼓励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干部; 二是推荐大学生“村官”参加公务员考试。对于表现优秀、聘期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可以享受公务员报考的优惠政策。各级党政机关要注重从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优秀大学生“村官”中招考公务员,并明确录用比例;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要逐步提高从大学生“村官”中考录的比例;选调生主要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层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考。 三是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 四是引导大学生“村官”另行择业; 五是支持大学生“村官”继续学习深造。聘用期间工作表现良好、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和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