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认定需要哪些条件?

1、助理工程师、助理经济师(初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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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工作满半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一年以上;中专、高中、初中毕业后担任员级职务三年以上。

2、工程师、经济师(中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山西非公企业职称评定条件,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三年以上;专科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四年以上;中专、高中毕业后担任助理级职务满五年上。

3、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职称):

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并从事中级职务工作 5 年以上;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山西非公企业职称评定条件的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10 年以上,取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5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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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

职称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它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材料清单

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中、初级一式两份)、附件表(一式一份);正表中主要工作业绩一栏要填写详细、具体。

⒉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⒊专业论文和业务工作总结。

专业论文要求:

⑴必须亲自撰写,不得抄袭。

⑵要结合本人工作和岗位实际。

⑶字数不少于 3000 字。

业务工作总结要求:

⑴要把自己工作的经历写清楚。

⑵要把负责或参与的主要项目写清楚。

⑶要把发表的论文或取得了哪些主要成果、奖励写清楚。

⑷字数不少于 1500 字。

⒋交验毕业证、初级职称证原件。

⒌《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

⒍其它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重要业绩的相关材料。

⒎一寸彩照6张,身份证,学历证复印件各两份。

凡不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材料的,概不受理。

职称的取得可通过包括认定、评审、国家统一考试(以考代评)、职业资格对应等方式。

1 职称评审

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2 以考代评

“以考代评”是指,在全国已实施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卫生、会计、审计、统计、经济、计算机软件、翻译、出版、土建),不再进行相应系列(专业)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工作,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参加考试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3 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

[山西省]山西非公企业职称评定条件,山西职称评定新规

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职称评定条件如下:

助理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⑶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⑷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⑸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⑷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

⑴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⑵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⑶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破格申报职称的条件:

破格申报高级职务者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的二条:

1、获得部、省级表彰的学科带头人;地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荣获国家、省级表彰的乡镇企业家或优秀厂长、经理。

2、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省、部二等奖以上;地市一等奖以上(含发明奖、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星火奖)项目的主要完成者;获得国家级金、银产品奖或省、部级名牌产品奖或优秀工程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创国家级、省级新产品奖的主要生产技术负责人。

3、直接主持完成大型项目或全面负责大中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或对非公有制企业技术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明显经济效益者;企业连续二年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1000万元以上)、或利税在400万元以上(省确定的山区县200万元以上)的主要负责人。

4、在技术发明、创新、改造、专利、推广、应用中,取得的经济效益连续二年(申报高级职务的前二年)占该企业利税总额(400万元以上,贫困山区200万元以上)20%以上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评职称需要什么条件?

评职称需要的条件如下:

1、看学历。

学历越高的话,工作年限就越少就行,那工作的经验来弥补学历的高低吧,从事本专业一年以上,可以申报助理工程师,初级会计,有这样的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四年以上,可以申报中级职称,要是你没有初级或者助理的职称的话,需要从事本专业六年以上才行。

2、看工作经历。

如果你是中级职称想申报高级的话,需要本专业五年的工作经历,不具备中级职称则要十一年以上才能申报高级,到时候交材料的时候需要单位人事部出示的一些证明学历证书还有4张二寸照片。

3、个人的学术。

技术水平的原件和复印件,我以前就是在信远论文发表的论文,期刊评职称也是很好用的。

职称评审作用及意义:职称评审是指已经经过初次职称认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经过一定工作年限后,在任职期内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须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并且经过一些基本技能考试(如:称职外语及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等),向本专业的评审委员会评委提交评审材料,经过本专业的专业评委来确定其是否具备高一级职称资格。

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下列资料:

1、在人事部门领取的上述9份表格。

2、有关证书:

(1)提交计算机考试证书原件;

(2)提交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提交外语成绩单原件;

(4)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提交现有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申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如实填写有关表格,按目录单要求整理、归类装订齐全,送人事局专技科审核。

公有制职称和非公有制职称的区别,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1、评审条件不同,评审组织不同,使用效力也不同,比如非公职称目前不能作为参加全国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2、非公职称只能在非公单位使用,理论上只是福建的“地方粮票”,跨省后能不能使用具体要看当地主管部门如何对待;

3、目前尚无非公职称“转为”公有职称的条件,想要取得公有职称,就要符合公有职称评审条件,参加公有职称评审;

4、不论公有制、还是非公有制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评审或报考专业技术资格和职(执)业资格的条件上一视同仁。没有以公有制和私有制这么区分的,区分的只是专业!比如说:助理工程师和助理讲师都是一样的级别!

5、非公有制企业取得的职称到事业单位同样使用!他们都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证的,通过中建培训申报条件可放宽到应届毕业生,免除工作经验要求;以特殊评价方式评审,不参加全国职业英语、计算机考试;申报速度快,可至少提前一年或数年获得相应级别职称;放宽流动人才的限制,可以异地评审,全国范围内有效;申报不通过者退还全部费用。

职称评审的评审条件有哪些?

以下是2021年建设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

本标准条件适用于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研、勘察设计、施工、 造价、监理、质量监督、工程管理、技术咨询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技术员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 术岗位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三)申报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四年。

(四)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两年;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五)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后,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五年。

二、业绩成果要求

(一)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以来,具备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县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获得县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得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县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2.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得到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3.在CN 或ISSN 期刊上发表建设类专业技术论文至少1 篇。

(二)取得工程师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获得至少一项国家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2.获得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3.县(市、区)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市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县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市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市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

4.市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省级以上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市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省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

5.市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市级以上综合性表彰。省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省级以上综合性表彰。

6.参与制订、编制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导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7.在CN 或ISSN 期刊上发表建设类专业技术论文至少2 篇。

(三)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至少两项条件:

1.获得两项以上国家专利,其中至少一项为之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2.获得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或省级以上科学技术奖。

3.市以下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省级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市级课题研究;或获得市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一等奖;或获得省级以上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省级以上先进水平并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市级以上专业技术带头人、市级高层次人才称号。

4.省以上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国家级课题研究或组织(主持)省级课题研究;或获得省级建设工程类奖项二等奖以上;或获得国家建设工程类奖项;或研究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技术等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经省级以上有关部门鉴定(验收、评估等);或获得省级以上专业技术带头人、省级高层次人才称号。

5.主持(组织)制订、编制省(部)级以上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导则等,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公布实施。

6.公开出版本人撰写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编著、著作;或主持(组织)编写本专业通用教材;或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至少2 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的高水平本专业技术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 字。

三、破格条件

(一).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应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获得设区的市 *** 表彰或省级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联合表彰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也可破格申报。

1.承担省级建设工程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其成果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者已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或设区的市范围内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科研成果获省 *** 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区的市 *** 组织评审的二等奖(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作为主要发明人的发明专利两项以上,其中至少一项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技术论文不少于两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每篇3000 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由本人参与撰写(编译)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专著(译著)至少一部;或参与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省级标准及规范;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15 万字)。

(二)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应具备下列1、3或2、3条件(同一获奖项目、获奖论文或著作按一项计算):

1.承担国家级建设工程项目(或研究课题),并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其成果具有国内先进水平,或已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同行专家鉴定(验收、评估等),在管理、应用技术推广(包括专利成果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其科研成果在全省推广。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获得作为之一发明人的发明专利两项以上,并在实践中推广应用。

3.在国内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三篇(独立完成或之一作者,每篇4000 字以上);或公开出版由本人主持撰写(编译)的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译著)至少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 万字);或主持编写大型系列国家或部颁标准、规范等至少两部;或主持编写在省以上范围通用的教材(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0 万字)至少一部。

相关说明:

1.论文论著发表出版时间、课题结题时间、学历学位取得时间等截止到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计算申报年限时,须扣除间断工龄和全脱产学习时间。

2.本标准条件中的综合性表彰,是指党委、 *** 以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颁发的记功、劳动模范、优秀 *** 员、先进工作者、“五一” 劳动奖章等,以及业务主管部门表彰的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3.本标准条件中的“主要完成人”,是指自始至终全程主持或组织开展科技成 果、工程项目等的主要贡献者。“主要发明人”,如无特殊说明,均指排名前三位。

4.本标准条件中的论文,不含在“增刊”、“特刊”、“专刊”、“专辑”、电子刊物上发表以及论文集收录的论文。著作指出版社正式出版物,教材指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纳入省或设区的市建筑类院校或全省建设行业教育使用的教科书,著作、教材均须有ISBN 书号。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 刊号和CN 刊号的学术期刊。

注:本标准条件自印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1 年9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