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山西省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高级职称评审有哪些条件
评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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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 规范;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学科理 论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技术规范,了解本专业国 内外现状及发展趋势;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处理本专业较复 杂疑难问题,工作业绩较突出,公开发表、出版体现专业水平的 论文和著作;学术技术水平较高,有指导和培养下一级卫生技术 人员的能力;较熟练运用一门外语获取医学信息和进行学术交 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之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申报副主任医师、副主任 *** 、 副主任药师、副主任护师的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有下 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从申报当年往前推算,在申报条件规定的资历年限内, 有过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二、有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 等申报材料造假等严重违纪行为,从被查证属实当年起 3 年内不 得申报;
三、发生医疗差错责任者,当年不得申报;发生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2年的。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获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业 技术工作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从事本领域专 业技术工作 7 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 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 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15 年以上。
第四条 外语条件
一、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要求。(一份B级或A级的合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
一、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达到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规定的成绩模块。(4个模块的合格证书)
二、免试条件按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及专业能力考试条件
一、申报副主任医师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并经执业注册;申报副主任护师须具备护士执业资格并经执业注册。
二、参加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成绩达到规定的合格分数线(考试后获得的2年有效合格证书);免试人员范
围按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专业能力考试规定执行。
第七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现职以来,完成本部门、行业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部门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
第八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
一、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0周以上。在管理工作岗位的专 业技术人员,每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时间不少于20 周。
二、有较丰富的本专业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 难的技术问题;完成较复杂的会诊和抢救工作。
三、开展本专业必须具备的各项诊疗技术项目。
四、每年对下一级卫生技术人员进行临床技能培训,讲授专题课 3 次以上。
五、开展基层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卫生系统内的卫生技术人员,原则上应按规定到县或乡(镇)卫生机构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
。申报副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资格, 在任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累计6个月以上;申报其它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任
期内必须到县乡医疗卫生机构服 务累计3个月以上(提交《广西卫生技术人员到农村基层工作考核卡》),具体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须提供以下病案或技术工作报告:
一、临床医疗(西医、中医):
(一)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份原始完整病案(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
位审核盖章)。
(二) 无住院病床科室或长期在门诊工作而无法提供病案的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治、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 3 份病案分析材料(3000 字以内, 附有关原始资料材料如各种检查、检验单号、处方等,扫描的复 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二、其他专业:须提交本人在任期内不同年份主持的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3份技术工作报告(3000 字以内,附实验室检测检查、现场调查等有相关原始资料,扫描的复印件要有单位审核盖章)。
第十条 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必须以之一作者身份在医学类专业公开发行期刊(公开发行期刊查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 2 篇以上(不含增刊,不包括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 章和论文摘要等),综述 1 篇(可不发表)。县和县以下各医疗单 位申报副高级职务资格,论文可在医学类专业期刊的增刊发表。 评委会(专家组)应对论文质量进行专业鉴评,并给出鉴定意见, 对于论文水平较低的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第十一条 破格条件
对贡献突出、业绩显著且不具备规定学历,但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破格申报。
一、基本条件
(三)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以上,其中至少有两年度考
核为优秀。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工作业绩等符合规定条件,
二、副主任医(药、护、技)师专业技术资格破格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其中之两项:
(一)获得市(厅)级授予的专家称号;
(二)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三)市(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以上者。
第十二条 附则
一、凡是符合上述条件规定,可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并按规定程序申报、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
评委会不予评审。
二、本条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与本条件不一致的,以本条件为准。
三、本条件由自治区职改办、自治区卫生厅职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四、与本条件相关的词(语)解释见附录。
一、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思想政治条件、学历(学位)资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专业能力考试、继续教育和工作经历、业绩成果、论文(著作)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评审条件中所规定的“学历”,是指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取得国(境)外的学历,须提供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的认证材料。
三、论文:指在医学及相关专业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 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全文一般不少于2000 字。不含增刊,不
包括个案报道、综述、科普性文章和论文摘要等。通讯作者论文不能作为代表作。
四、奖项等次主要完成人排名
(一)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前 9 名;二等奖:前 7 名;三等奖:前 5 名。
(二)市(厅)级科技成果科技成果一等奖:前 5 名;二等 奖:前 3 名。
五、继续教育学分条件
(一)指任现职以来,累计完成继续医学教育 I 类学分 25 分、Ⅱ类学分 50 分以上学分(I 类学分可替代Ⅱ类学分)。注意:
每篇论文可获6分Ⅱ类学分
(二)具备从业以来累计 1 年或任现职以来累计半年进修、培训学习经历。(要有证明或证书等)
职称转评最新规定
如下山西基层职称评审意见: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的在职(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山西基层职称评审意见: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山西基层职称评审意见: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材工程山西基层职称评审意见: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生态环境工程山西基层职称评审意见:环境工程、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生态环境监测;
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条件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聘任技术员满2年;
4.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满4年。
5.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事业单位以工资表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相关资格时间为准。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申报人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林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
(二)能力与业绩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提供一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聘任技术员期间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方面的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心理健康调试、知识产权和日常安全教育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一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其他要求
1.高技能人才申报要求:
在生产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执行。
3.从机关流转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
1.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申报审核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2.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3.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评审办法
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能力业绩评判相结合,实行百分量化制,其中,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60分;能力与业绩评价满分4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20%。
六、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材料报送采取 *** 预约形式。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详见附件),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参评时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业绩的材料。上年度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受理申报。
山西卫生系统正高还下乡吗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发布了《2019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意见》,医学教育网小编为各位考生整理搜集了如下内容,请注意查看:
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以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9〕969号)精神,现就2019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组织管理
2019年度全省卫生系列高级和基层医疗卫生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山西省卫生(中医药)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山西白求恩医院、山西省人民医院、山西医科大学之一医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管理和指导下,实行自主评审。
基层医疗卫生副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全省基层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晋人社厅函〔2018〕1090号)精神,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和指导下,由各市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二、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有关医学、计划生育、预防保健、卫生监督等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4.党员受到党纪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5.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
6.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
(二)评审专业范围
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实际,参照《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确定评审专业。
三、申报评审条件
(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条件
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申报基层医疗卫生正高级职称一般应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年,可申报基层医疗卫生正高级职称。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0年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涉及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政策,迎来多年未有的大调整。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护人员等在内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1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历经5年,职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已完成,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出炉。这一涉及全国约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改革措施将产生哪些影响?
27个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出炉,增设11个系列正高
9月以来,许多地方启动了今年的职称评定工作。尽管还没收到正式通知,江西景德镇的陶瓷绘画师李小贵非常期待:“2015年我评上副高,本来以为一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这个职称‘天花板’会突破。”
李小贵从事陶瓷绘画18年,在当地小有名气。按照过去的规定,就算他终其一生雕琢技艺,也只能止步副高。
今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发布《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这一行业的人员首次设置正高职称。“这是对我们专业水平的更高认可,激励大家进一步提高造诣。”李小贵说。
尽管职业评价体系已经多元化、市场化,但在诸多行业企业,职称仍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并与工资待遇、科研资源、上升通道等密切相关。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护人员等在内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
“不只是工艺美术人才,这次改革增设工程、经济、会计等11个系列的正高,惠及近3000万专业技术人员。改革健全了制度体系,完善了评价标准,创新了评价机制,着重解决评价标准不合理、一刀切等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说。
涉及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政策,迎来多年未有的大调整:
——工程、农业等一批职称系列的评审专业得以细分;
——新兴职业不断纳入职称评价范围,新增动漫游戏、运动防护师、快递工程等13个评审专业;
——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实行考试、评审、考评结合、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等多元化评价方式;
——对研究人员探索实行代表作制度;
——对互联网领域的奇才、“怪才”建立评审绿色通道……
“这是现行职称制度实施30多年来首次进行的全面系统改革。种种突破性的安排,旨在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制度。”刘冬梅表示,核心目标是从申报上打破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从评审上减少条条框框,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真正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的巨大潜能。
鼓励以实绩论英雄,解决评价与使用相脱节问题
“这次改革不再唯学历、唯资历,论文、学历不做‘硬杠杠’,以实绩论英雄。”刘冬梅说,对医护人员主要突出临床实践能力,对教师主要看教学质量,鼓励大家在一线建功立业。
56岁的于刚是山东省立医院眩晕诊疗中心主任,因医术精湛,被称为山东治晕“之一人”,常年一号难求。但也正是因为精力主要放在临床上,论文和科研成果较少,他获评副高14年还没评上正高。
两年前,山东试水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于刚被定为临床优势型人才,通过侧重临床实绩、降低论文评价,在2020年3月获得主任医师的证书。
“职称毕竟是对专业水平的认可,申请加入专业学会或者申报科研项目都对职称有较高要求。另外,评上正高也有利于带团队、开展工作。”于刚坦言。
2020年,包括山东省立医院在内的55家改革试点单位,共有5037名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职称。
此次改革令职称评价标准回归岗位需求和实际贡献。比如,对高校教师不再以SCI、SSCI等论文指标作为参评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医护人员加强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评价,淡化论文要求;对翻译、演员、计算机等行业不再做学历要求等等。
近日,山西省发布2021年全省中小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校长、园长和各级教研室教研员如果不从事学科教育教学,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同时取消了申报正高级教师的奖励和荣誉要求。
太原市某小学教师张静认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就是教书育人,有了好的评价标准,老师们更能安心站讲台,全心谋教学。
南京林业大学蒋华松没有发表一篇论文,仅以教学业绩评上了教授;只有高中学历但创作成果斐然的江苏作家周洁,从中级直接获评正高;航天六院长动集团军品事业部车二班班长黄汉华等1万多名操作工、电工、钳工等,打破学历和身份限制评上正高……
“随着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先行破冰、红利释放,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显著提高了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解决了人才评价与人才使用相脱节,评上的用不上、用上的评不上等问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理论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孙锐表示。
破除条条框框后,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5年来,职称政策制度体系初步确立,标准、程序等方面基本有规可依、有据可循。但记者采访发现,强调论文篇数、论资排辈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困扰人才的“烦心事”“老难题”尚未完全破解。
“国家的改革指导意见提出要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但看最近单位发的评审通知,对论文的要求还是没变。”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陈女士告诉记者。
这家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徐先生则认为:“职称标准破易立难。尽管论文与业务关系不大,但评职称总要有一些衡量标准。如果论文、奖项、年头这些都不看,那拿什么来筛选?”
在采访中,部分“211”高校的青年教师也表达了困惑:“核心期刊论文数至少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指标,现在不拿它作为要求,那就没有硬性标准了。评审决定权都在专家委员会,谁来决定请哪些专家?如何排除人情干扰?操作空间会不会更大?”
少数受访者反映,职称能不能评得上、多久能评上,还是受人情世故、资历年限以及和领导的关系等因素影响。
“破‘四唯’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但‘不唯’不是‘不要’,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国家层面已经制定了新的标准条件,建立了综合监管体系,现在要做的是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细。”刘冬梅说。
“各单位需要着眼实际,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根据行业和专业差异,选择论文和奖励权重,研究制定评价能力、贡献和业绩的细化指标。”孙锐说。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职称评审全流程监管、完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孙锐建议,下一步需细化相关办法,推进制度落地,去除企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干扰,同时推动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职称评价。
刘冬梅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诚信记录,健全同行评价机制,尽可能地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2
日前
湖北向广大企业
下放职称评审权!
符合条件的企业
不仅可以承接
本单位职称自主评审
还可以承接
本行业职称社会化评审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湖北省人社厅经过前期调研,按照服务发展、科学评价、以用为本的原则,向广大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并会同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联合发文,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接职称评审权。
文件明确,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省属企业承接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权的条件由省级人社部门制定,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企业承接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权的条件由市州级人社部门制定。
承接高级职称评审权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在职称评审或其他方面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其中,承接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企业,参保职工应在2000人以上,已取得高级职称40人以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或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承接高级职称社会化评审权的企业,要能够代表本行业发展的全省更高水平,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承接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可适当放宽参保职工、已取得高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
文件指出,承接按企业申请、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考察评估和分级核准备案的程序进行。经核准备案的企业,可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承接自主评审权的企业,可打破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做法,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开展常规评审,评审结果由企业自主确认、自主使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按程序录入国家和省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
此外,对于已承接自主评审权企业的辅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和不能承接职称评审权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推荐参加相应专业评委会的社会化评审。
山西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条件
一、专业理论水平
1、中学高级教师:
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浓度的相关学科知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循环教学,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动态。
2、中学一级(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
教学基本功扎实,具有本学科牢固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教学原则和教学 *** ,胜任本学科的教学工作,具有一定的教学研究能力,了解本学科的发展动态。
二、业绩条件
积极投身教育改革,较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注重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造和实践能力。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必须承担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备课、讲课,批改讲解作业,
从事学生学习成绩的命题、分析工作、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承担班主任工作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指导、组织学生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能结合教学实践写出一定水平的教(科)研文章,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取得一定的工作实绩。
三、工作能力与实践经验
(一)中学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
1、教学效果好,教育质量高,得到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达三次以上,并获得好评;
3、承担班主任工作、团队工作及其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
4、结合教学实际,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工作,至少发表一篇有较高价值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或在素质教育方面取得较为显著的成绩,在市(城)级交流或推广。
(二)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
1、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好,能形成自己的教育特色,所教班级学生合格率、先进生转化率较高,受到校级以上表彰;
2、承担乡镇(区)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教育部门领导的学术团体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或观摩课一次以上,且教学效果好;
3、担任班主任工作连续三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被学校授予文明班集体或本人被评为校级优秀班主任;
4、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研究,交流或发表有一定水平的本专业教育教学论文一篇(在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或参与编写本专业有一定水平的教育教学方面的正式出版物。
职称评审对年度考核的要求
晋升职称对年度考核的要求:
辅导员教师系列、工程训练中心和艺术教育中心由校职称办负责组建职称推荐小组。
基层推荐各职称推荐小组严格按照有关职称政策及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的专近日,山西省教育厅联合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山西基层职称评审意见了《关于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校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
年终考核是指企业于每年年末,对员工本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综合的评价。
年终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无论是个人自评、小组评议还是学校的审核都必须依照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根据受考核人的实际进行,不能以主观印象代替客观事实。
坚持公开的原则。无论是考核内容和程序、考核的过程和结果,都必须按规定公开。
坚持发展性原则。考核的内容必须有利于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教师各项能力、职工办事效率的不断提高和服务意识的不断增强,有利于每一位学生的全面发展。考核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必须根据教育发展的实际,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
坚持全面性原则。考核内容必须包括政治态度、创新意识、教学业务、科研能力、工作效果等各个方面山西基层职称评审意见;考核的对象包括全体教职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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