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高、中、初级职称的结构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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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单位职称结构比例,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省总体控制比例:二,三,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六,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九,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事业单位应根据本单位承担的主体职能和业务,确定专业技术主系列岗位和辅系列岗位,辅系列岗位的等级和比例原则上低于主系列岗位。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等级称号。是对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一种任职资格,不是职务。是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的人员达到一定专业年限、取得一定工作业绩后,经过考评授予的资格。

职称也称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的标志,代表着一个人的学识水平和工作实绩,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同时也是对自身专业素质的一个被社会广泛接受、认可的评价。

对个人来说,职称与工资福利挂钩,同时也与职务升迁挂钩,是求职的敲门砖,同时也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对资质企业来说,职称是企业开业,资质等级评定,资质升级,资质年审的必须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事业单位职称结构比例应该取消

事业单位中级岗位比例大家怎么看?

事业单位的岗位比例确实是一个让很多专业技术人员诟病的问题!

按照我国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 高级、中级、初级 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 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 。

按照这个比例,那么一个单位如果有10个专业技术名额,那么只能有1个人被聘用在高级,3个人聘用在中级。

而事业单位的流动性整体较差,特别是大多数高、中级职称人员都是属于普通干部,因此职数被占用后基本上就得等到他们退休才能空出。

当然,这个比例也不是完全固定的,根据单位的不同,这个比例肯定是有区别的。 正常单位级别更高,会更有优势。 省属事业单位的高、中级比例相 比市属事业单位 肯定是更高的,市属单位又比县属单位更高一些。

而一个单位内部的职称数量也是可以变化的。

之一,可以通过调整岗位设置 。

比如单位内原先设置的是10个管理岗,10个专技岗。那么可以通过取消管理岗增加专技岗的方式,比如修改为5个管理岗,15个专技岗,那么中级职称的职数自然会增加。

第二、向人社部门争取。

比如单位有5个专业技术岗位,那么高级、中级、初级的比例是0.5:1.5:2.5,正常批下来会是1个高级,1个中级和3个初级。

但是,如果部门比较强势,单位领导去协调争取的话,那么1个高级,2个中级也是有可能的。

第三、通过“ 双肩挑 ”的方式 。

事业单位的“双肩挑”,也就是一个人 同时聘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上 ,但是只占用一种岗位的职数。

如果让一个已经聘用在中级岗位上的人实现“双肩挑”,那么就可以将专技中级的职数空出,不过能够双肩挑的一般都是事业单位的领导。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管理,其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和工勤岗三类。很多在体制内工作的人也许对事业单位的岗位的重要性并不是很了解,认为都是财政拨款无关紧要,我可以肯定地说,由于管理岗和专业岗的培养方式和发展方向不同,设置的比例也不一样。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事业单位在设立时,编制部门会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下发机构编制文件,事业单位都要根据编制部门批准的编制文件编制三定方案,在岗位设置中明确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数量,在人员的聘用方面必须严格按三定方案设置的职数执行。

以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设置不得超过总编制数的50%。其余50%及以上为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

也就是说,以管理岗位为主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控制在总编人数的50%以内,其余的50%设置专业技术岗和工勤岗。管理岗位一般按照编制文件中明确的职数进行设置。

以专业技术为主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得低于编制数的70%。

以专业技术为主的事业单位,那么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不低于70%,如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比较多,可以根据单位的情况多设,管理岗位不能超过单位总编制的15%。各省的设置可能有所不同,但差距不会太大。

比如说一个县级所属的正科级小学,总编制为100名,如果按80%设置专业技术岗位,那么专业技术岗就有80名。高级按20%设置,可设置16名,中级按50%设置可设置40名,这个比例各省规定的有所不同。其余的专业技术岗位设置11级和12级,没有比例限制。管理岗的设置在上面的例子已进行分享,这里不再重复。那么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如何选择岗位呢?这里就比较人性化,你可以按县级党委的任命文件选择走管理岗位,也可选择走专业技术岗位,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双肩挑”。

(2)如果你擅长专业技术,比如教育、医疗、工程、会计等专业性比较强的单位,可以考虑在专业技术岗位发展。随着专业技术能力的提升,通过考试和评审专业技术职称,获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待遇。

对于有专业技术特长的人来说,走职称晋升道路,要比走管理岗位和职务晋升道路更宽,副高级级以上职称,其工资待遇已经相当可观,比同等条件的行政职务和管理职务待遇还要高高,而且晋升难度更小。

实际上,事业单位职称比例是可以调整的,我不清楚你们单位的人员数量,但是就1个真的是少得可怜。这个还需要看一下你们单位的三定方案,看看当时批的是几个,这个已有坑的人向前走升副高应该难度很大。其次,如果可以建议单位领导,可以给当地编办、人社、组织等部门再协商,是可以增加人数的,看你们领导有没有替你们着想,很多事业单位由于级别很低,副科级,就向上级争取了好几个中级岗位,这样还能平衡一下同志们的心情,增加积极性。

国家对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设置有原则性要求,具体标准由各地 *** 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确定:

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 社会 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二、主要承担 社会 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国家对全国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1:3:6。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工勤技能岗位的更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事业单位中的高级 *** 、 *** 、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为5%左右。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事业单位应严格控制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

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更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我是山西省直事业单位的工程师。18年评,19年聘。你可以和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看中级岗大概几年可以空出来,也就是别的已聘工程师有没有快退休的或是快升副高的。如果短时间没有空指标,那你也可以转岗 转管理岗,走级别

体制内的无奈,摆正心态,耐心等待。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技术岗,工勤岗三类,根据单位承担职能的不同,岗位设置是有限制的。

你所在单位只有一个中级技术岗位,只能等他晋升高级职称或者退休,岗位出现空缺。所以你只能等待,在体制内上班,这种情况很多,摆正心态。

你也可以向领导提提意见,看领导能不能向上级反映,申请岗位编制调整,估计很难。

举例都是100个人的单位。像我们这种总编制才3个人的单位咋怎,永远只能设置低级岗位,不管是专技还是管理岗位。

山西省专业技术职称岗位比例

岗位山西省单位职称结构比例的比例设置为3:4:3

如果这个学校有30个高级岗位,可以有9位教师是五级岗位、12位教师是六级岗位,9位教师是七年级岗位

事业单位职称结构比例是多少?

具体如下:

1、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1:3:6。

2、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职务之间,以及高级、中级、初级职务内部不同等级职务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3、事业单位对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是有比例的,职称早已实现了“评聘分开”,而且各个单位可以在不超过“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上线的基础上自主调整聘任比例。这就意味着如果你取得了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但未必能够马上得到“聘任”。

(1)这是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宏观调控的要求;

(2)这是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的重要措施;

(3)这是推进工资制度改革的必然要求;

(4)增强用人单位的自 *** ,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条件。

拓展资料:

事业单位(Public Institution)是指由 *** 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机构。事业单位接受 *** 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等字词结尾,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受国家行政机关领导,没有生产收入、所需经费由公共财政支出、不实行经济核算、主要提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非物质生产和劳务服务的社会公共组织,事业单位接受 *** 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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