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评职称论文需要是一单位吗
山西省农业厅评职称论文是需要一单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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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职称论文署名必须是本单位名字。因为评职称论文的发表是需要有单位的基本信息的,通常文章发表成功后。
会在1-3个月上传到相应的数据库,这时候职称评定会有相应部门来检索你发表论文情况是否真实。一般是以单位搜索为准的,所以是需要作者写本单位的。
山西省农业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农业厅设 1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和 *** 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牵头协调厅直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
(二)人事劳资处。
承办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的工作;参与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三)产业政策与法规处。
组织拟定全省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建议;承办农业农村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及其他法律事务;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局。
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财务、资产管理和审计;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参与农村综合改革和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五)市场信息处。
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省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
(六)发展计划处(省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拟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重大项目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有关政策建议,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研究提出全省年度主要农产品、重要农业生产资料调控政策建议;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按省人民 *** 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七)财务处。
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省财政厅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的工作;指导、监督厅系统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八)外经外事处。
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拟定外向型农业规划;协调我省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组织指导有关世行农业项目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
(九)科技教育处(外来物种管理办公室)。
承办国家、省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组织农民从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承担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承办外来物种管理的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
(十)种植业处(植物保护办公室)。
拟定种植业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发布农情信息,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承担种子(种苗)审批和肥料、农药登记及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省内和进出境植物检疫的有关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
(十一)畜牧兽医局(省畜牧兽医局、省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
拟定畜牧业发展和草地保护建设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和草原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草地监督管理,指导草地鼠虫害防治和防火工作;承担动物防疫、检疫、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承办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管理工作。
(十二)饲料奶站管理办公室。
拟定全省饲料业、奶站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负责饲料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的工作。
(十三)农垦局。
拟定农垦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农垦企业完成国家交给的任务;协调农垦企业之间的业务工作;监管直属农垦企业国有资产和财务工作;提出农垦企业基本建设立项计划;指导农垦企业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
(十四)农产品加工局(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提出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产品加工的政策建议;制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品加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十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省绿色食品办公室)。
承担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拟定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的有关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的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承担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六)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处。
加强农业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项目监督管理制度;对农业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对涉嫌违规的项目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七)农业综合开发处。
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考察、筛选、评估、论证、推荐、呈报并组织实施;掌握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
(十八)农村工作处。
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组的日常工作。承办农口及涉农部门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事宜;研究全省农村改革发展总体战略,提出指导性建议;指导全省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工作;负责农村基层干部培训工作。
(十九)新农村建设指导处(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
拟定全省新农村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省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承担全省新农村建设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及督察考核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城乡一体化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5〕17号文件执行(行政编制4名已划转省纪委统一管理)。
农业厅人员评职称有用吗
有用。
在事业单位农业中级是专业技术岗中级享受专技中级待遇,中级职称共分三级,分别是十级九级和八级。
职称一般在央企和国企比较常见,最直接的好处就是收入增加,比如中级职称每月多三百,高级职称每月多五百等等。但是,其实在工资方面还有一项隐性影响:你的职位等级,经理和高级经理属于不同的分类,工资可能会差好几个档次。
山西省人社厅负责职称评审的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截至2022年12月23日,山西省人社厅负责职称评审的部门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该部门负责本地区职称评审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山西,简称“晋”,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太原,位于中国华北。
2022年农业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证书打印时间
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9-16 来源: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枣人社字[2022]67号)等有关要求,现将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及地址
(一)高级职称申报材料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1日-8月15日。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8月22日-9月15日。中小学教师高级(含基层中小学高级)、中专教师高级、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申报材料受理时间另行通知。经济副高级和基层统计高级职称的申报时间待国家公布考试成绩和分数线后确定,申报通知请关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其他系列申报材料时间由省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确定,请及时登陆互联网“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实行“考评结合”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统计师、大数据、档案等职称申报评审时间,按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有关通知执行。
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聘书(聘任文件)、继续教育证书、年度考核、论文著作、表彰奖励、业绩表现等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不再提供原件。
农业技术副高级(含基层农业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程技术副高(含基层工程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卫生技术副高(含基层卫生正、副高级)职称申报材料的代表性成果,其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5日,超期的不予受理。工作年限均计算到2022年12月31日。
报送地址:工程技术、农业技术、经济专业、大数据副高级以及基层工程、基层农业、基层统计正、副高级职称材料受理地址为: 市 *** 办公楼B107房间,联系 *** :5513165。
以上所有相关申报材料由各呈报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材料。
(二)中级职称申报材料
申报时间:11月1日-11月19日;
报送地点:市 *** 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 *** :5513165。
(三)初级职称申报材料
报送时间:10月9日-10月20日;
序号 初级评审委员会名称 呈报部门 联系 ***
1 滕州市工程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住建局 5583229
2 滕州市农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农业农村局 5523171
3 滕州市药品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市场监督管理局 5593069
4 滕州市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教体局 5514029
5 滕州市新闻专业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融媒体中心 5516032
6 滕州市图文博技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局 5514925
7 滕州市艺术职务初级评审委员会
8 其他 人社局 5513165
(四)初、中级定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认定模块填报。
报送时间:10月21日-29日;
纸质材料报送地点:市 *** 办公楼B107房间;
联系 *** :5513165。
(五)根据市人社局《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滕人社发[2019]29号)要求,滕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机械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定职和高级职称的审核申报工作。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市直部门(单位)下属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通过各市直部门(单位)申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通过所属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自由职业者、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可由其所在街道社区、村委会或镇街推荐申报,逐级审核上报。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2.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4.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 *** 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部分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见附件1)。
(二)申报评审条件
1.各系列(专业)评审标准条件请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查询。
2.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工作后取得的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 *** ( *** )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申报流程与专业技术人员一致。
3.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鼓励发展复合型人才。已取得一个系列(专业)职称并聘用在相应岗位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可结合从事工作再申报评审或报考其他系列(专业)同级别的职称,不受所在单位岗位限制。
4.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5.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 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等8个职称系列和我省统一“以考代评”的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安全工程、物流工程、 *** 安全工程、饲料兽药工程等8个职称系列(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层级职称,不再进行相应层级职称评审或认定。对国家或我省统一实行高级职称“考评结合”的会计、统计、审计、经济、档案、快递工程、大数据工程、卫生管理研究、物流工程等9 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才须参加国家或我省统一组织的相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并在有效期内方可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6.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7.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8.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 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字〔2022〕27号),在枣庄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已完成规定学时的,数据将进行自动对接。
三、审核要求
(一)个人申报
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申报评审工作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申报人员、单位、主管部门均需进行注册、登录,填报个人申报材料,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级进行审核。各系列级别职称申报材料的 *** 数据申报与纸质材料报送同步进行。专业技术人员应实事求是地填写申报材料,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和能够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代表性成果。淡化论文奖项数量,填报的论文(著作、作品等)不超过3件,课题、专利及奖项数量分别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总数不超过15件。
2001年以后取得的学历需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认证后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需提供原件;2001年以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学历证书丢失的人员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填写《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时,应在“诚信承诺书”栏目签署本人姓名及日期,禁止他人代签,承诺网上提报的材料真实有效,同时提交由系统导出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3份原件。申报人员应及时登陆职称评审系统个人账户查看网上申报进度,如需修改应按照要求及时修改上传,逾期不再受理。
(二)单位审核
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单位组织推荐时,要按规定公开专业技术任职条件、推荐办法、申报人评审材料、被推荐申报人员名单等情况。要严格程序,严密组织,按要求成立7人以上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组成的推荐委员会(专家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规模较大的单位应相应增加人数),对申报人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推荐名单。单位根据推荐委员会提出的推荐名单,研究确定推荐人选。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 *** ,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有条件的单位应同时在单位网站首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所在单位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的单位意见栏应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如发现实际情况与网上申报材料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经调查核实后对申报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评委会办事机构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 *** 和线下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书面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对符合条件的,在申报材料的相应意见栏中签署意见,签字盖章,连同其他申报材料,由呈报部门按规定时间报送到指定地点。
四、公示及发文发证
评审结束后,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及时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和组建单位官方网站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评审结果公示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按程序确认或核准备案,及时行文公布,职称取得时间从评审通过之日起算。全面推行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下载打印电子证书。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评审纪律。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部门(单位)申报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受理 *** 主要由用人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
2021年山西省正高级农艺师评审条件
2021年山西省高级农艺师评审条件有四点。
1、取得农艺师资格的时间是2年以上。
2、获得过相关的奖励证书。
3、在国家级的学术刊物上发表2篇论文。
4、独立编写并出版过农业指导性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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