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职称评审新政策
2023年职称评审新政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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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专学历,正规学历,学信网检索,无助理工程师职称,毕业七年后,工作时间不少于七年,可评审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跨专业申报可以,但是业绩要突出。
2、本科学历,正规学历,学信网检索,无助理工程师职称,毕业五年后,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可评审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跨专业申报可以,但是业绩要突出。
3、中级职称论文要求:一般论文均为一篇即可,部分地区是发—篇,写一篇!高级职称论文要求:一般论文均为两篇即可,部分地区是要求不同,可能会不要求发表,而是写一篇作为答辩论文!
4、大专学历,正规学历,学信网检索,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助理工程师四年后,可以晋升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跨专业申报可以,但是业绩要突出。
5、本科学历,正规学历,学信网检索,有助理工程师职称,助理工程师四年后,可以晋升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跨专业申报可以,但是业绩要突出。
6、全日制硕士学历,正规学历,毕业三年后,可认定本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跨专业申报,增加两年考核时间。
7、全日制博士学历,正规学历,毕业当年,基本就可认定本专业的中级工程师职称,跨专业申报,增加两年考核时间。
山西省教师不足一年退休可否职称晋升提档
不可以
从2020年起至2022年为三年过渡期山西职称新政,过渡期内,自职称评聘工作开始之日起半年内退休山西职称新政的教师不再参与职称评聘晋升高一级职称;自职称评聘工作开始之日起一年内退休山西职称新政的教师可继续参与职称评聘晋升高一级职称。过渡期结束后,自2023年开始,自职称评聘工作开始之日起一年内退休的教师不再参与职称评聘晋升高一级职称。
2021山西省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
评审条件:2021山西省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是,坚持师德师风之一标准。各校要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申报人员及有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情形的教师,不得推荐参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当年聘期计入任职年限。不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作为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的限制性条件。
近一两年来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方面有什么新政策?
中小学教师职称晋升向来是一个老大难问题,晋升职称要达到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更为关键的是,岗位比例有限制,晋升名额有限制,僧多粥少,使得中小学校职称晋升竞争激烈,好多老师望而却步,好些年都晋升不了高一级职称。
好在近一两年来国家和各地都出台或即将出台教师职称晋升新政策,以往中小学教师晋升职称之难即将成为历史,广大中小学校的老师们晋升职称将会变得容易一些,老师们真的有福了。
甘肃省教师职称晋升新政策。
2019年的时候,甘肃省就出台了教师职称晋升新规定,其中的一条就是中级和高级职称向乡村教师倾斜。城市学校教师晋升职称要受岗位比例限制,但是乡村教师晋升职称就有了倾斜政策,乡村小学教师晋升中级职称只要符合条件,不受岗位比例限制。另外,乡村教师只要满30年教龄,符合相关规定,晋升高级职称不受岗位比例限制。
这一政策的出台,使得该省乡村学校的教师受益多多,在县城学校工作的50多岁的老教师,有好多还是中级职称,但是在乡村学校工作的老教师,都已顺利晋升为高级教师了。同样,乡村小学的教师,晋升中级职称就要比中学教师和县城以上教师快得多。
国家教师职称晋升新政策。
去年《教师法》修订稿中更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有关职称晋升的新政策,该修订稿明确,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和中级职称晋升不再受岗位比例限制,只要达到职称晋升的规定就可以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了。
以往教师职称晋升更大的瓶颈不在于业绩条件是否能够达到,而是岗位比例的限制,也就是僧多粥少,从而导致教师职称晋升并不容易,新政策出台之后,就会破解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中级职称晋升的难题,是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福音。
其他地区教师职称晋升新政策。
网上消息,山东省、广东省和山西省也先后出台了教师职称晋升的新政策,有网友称,山东省下发通知,中小学教师教龄满20年,就可以直接申请正高职称了。原先中小学校很少设置正高级职称,近年来有的地方开始在中小学校增大正高级岗位的比例。广东省也有教师职称晋升方面的新政策、新动向。
如果20年教龄就可以申请正高级职称的话,那么一位中小学教师在四十岁左右就可以晋升正高级职称了,这在过去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别说正高级职称,就是晋升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看来中小学教师们的好日子来了。
我相信,全国各地都会出台教师职称新政策的。中小学老师们,不知道你们所在地区职称晋升方面有没有什么新变化和新政策?欢迎讨论,欢迎留言。
我们山西省对教龄近四十年的老教师的职称晋升有什么优惠政策?
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教师按教龄晋升职称的政策。职称是影响教师薪酬的重要因素。职称的高低与教师的工资水平有关,除特殊情况外,不以教龄指标来评价职称。
职称转评最新规定
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的在职(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材工程: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生态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生态环境监测;
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条件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聘任技术员满2年;
4.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满4年。
5.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事业单位以工资表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相关资格时间为准。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申报人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林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
(二)能力与业绩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提供一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聘任技术员期间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方面的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心理健康调试、知识产权和日常安全教育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一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其他要求
1.高技能人才申报要求:
在生产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执行。
3.从机关流转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
1.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申报审核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2.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3.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评审办法
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能力业绩评判相结合,实行百分量化制,其中,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60分;能力与业绩评价满分4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20%。
六、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材料报送采取 *** 预约形式。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详见附件),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参评时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业绩的材料。上年度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受理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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