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技术经理人纳入职称评审序列,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

技术经理人是指在技术市场中,以促进成果转化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中介或 *** 等,并取得合理佣金的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初级职称为技术经纪人,中级和高级则为技术经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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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省 科技 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最新发布的《关于完善 科技 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要提升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专业化能力,创新 科技 成果评价方式,通过评价激发 科技 人员积极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有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全省将统筹布局建设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加快现有技术交易市场提档升级。鼓励在省级开发区和各地市根据发展需求创建现代化技术交易市场。完善 科技 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市场定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发现和检验 科技 成果价值的作用,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入场交易。

同时,加强技术转移机构的培育和认定,持续推动我省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引导激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设立技术转移专职机构。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发明披露、评估、对接谈判,面向 社会 开展专利运营、 科技 评价、概念验证、技术投融资等专业化评价服务活动。

此外,建立以技术经理人为主体的评价人员培养机制。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将 科技 成果评价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着重提升技术经理人成果评价能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聘用技术经理人开展 科技 成果评价服务,所需费用可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太原晚报

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论文评审机构资格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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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严格程序,确保评审推荐公开公平公正

2014年全省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以下条件开展。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申报条件仍按照山西职称评聘结合我省《关于2010年度全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7号)文件执行。山西职称评聘结合我省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太原、晋中、运城等3市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84号)文件附件4执行。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晋升正高级教师今年不申报,试点市小学教师晋升副高级职称按照晋人社职字[2010]47号执行。

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评审方式,将中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答辩(笔试)、讲课等环节下放各市,各市人社、教育部门按照《2014年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办法》(附件1)、《2014年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办法》(附件2)的有关要求,制定规范的实施方案,方案报省人社、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组织好本市中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答辩(笔试)、讲课和推荐。省直学校按属地原则参加当地的讲课和答辩(笔试)。

各市应高度重视,确保过程规范合理,把教师师德、教学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点内容,真正把大家公认的好教师推选出来。教职工对当年的教师职称评审有参与、知情和监督权,申报评审的每个环节要公开、公正、公平。不许非教学人员挪用和挤占学校教师的岗位职数,任何人不得用违纪违规手段干预学校的正常推荐工作。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推荐参评的非一线教师,必须在本单位设置的岗位职数内推荐,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对推荐过程的监督。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届时安排人员进行督导。

二、严肃纪律,注重师德考核和评审材料真实

中学高级教师的推荐、评审要严格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进一步严肃推荐评审纪律。各学校要注重把参评教师的师德师风评价放在首位,凡有违反教师师德规范行为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推荐参评。所有申报参评教师要按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要求,提供详实的原始资料。所提供的教案、案例、论文、论著、经验总结等必须是本人真实的教学成果,能够全面反映任职以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各类证件、获奖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等原始证件,要逐级严格把关审核。中小学校校长是本校参评教师材料的之一审核人和责任人,如发现并核实参评教师有任何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该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同时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对上年参加评审职称的教师,凡因提供虚假材料和涉及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未通过人员今年不得申报。

三、推动交流,促进队伍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要以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核定和职称评审为契机,结合当地的教师资源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但现所在学校岗位职数紧缺的教师,鼓励他们向有岗位职数的边远山区(薄弱)学校分流。通过定期服务、岗位聘任等有效措施,促进教师的合理有序流动,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均衡协调发展。

城镇学校教师参加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必须要有一年以上支教经历并附《山西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登记表》。支教要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暂行办法》(晋教人[2006]24号)执行。支教学校与受援学校都要认真负责,通过严格规范的组织程序出具《山西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登记表》,严禁以非正常途径索取或出具证明。对出具虚假支教证明的受援学校校长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要实行责任追究。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专业与学科的处理

中小学教师之一学历符合《教师法》规定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不受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限制。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又取得高一级学历的,后取学历的专业应与任教学科一致或相近。取得党校学历的按原国家教委教成厅[1995]15号文件执行。

(二)关于农村初中教师

对在农村初中,学历为大学专科,年龄在45周岁以上(1969年12月底前出生)的一线教师,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考试(答辩)、讲课成绩合格即可;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讲课成绩仍要求优秀。

(三)关于聘任时间计算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时间应从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后,学校聘任(兑现岗位工资)时间开始计算。任职资格时间和聘任时间不一致的,不能按照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具体计算如下例:2009年1月至12月底前聘任的,到2014年可按满5年聘期计算;2010年1月1日后聘任的,则不满5年。其它以此类推。

(四)关于少先队辅导员

2015年,我省将在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中设立“思想品德(少先队活动)”专业,将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有关内容纳入职称评审范畴,推动辅导员参评职称。

五、材料接收要求

省教育厅职称办接收评审材料包括:各市评审、推荐总结1份、评审、推荐花名表2份(包括未通过人员名单)及申报人员个人评审材料。接收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15

日。省直中小学校的教师申报参评,由主管部门审核岗位职数并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属地原则将参评教师的所有材料和数据报当地市教育局。

本通知未及事宜,按照我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

已经拿到初级职称十年了,六年前考了职称英语A(合格),现在想评中级职称

这得看你所在省份人社厅的规定,一般是在评了初级职称后,就可以准备下次评职称的材料了。你的合格证应当有用。再有就是还有职称计算机模块和论文。下面是山西省2014年的通知

2014年度全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4年度全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省经信委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4]31号),结合我省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实际,现就2014年度全省经济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如下:

一、评审范围

申报评审者须是全省各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和非公经济组织中,在经济系列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并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实行评聘分离的全民事业单位人员和申请评审两个以上系列(专业)任职资格者,申报评审的任职资格档次,不得超过允许设置的本单位相应更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对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国家明确规定实行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评价的系列除外),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各相关单位须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经审核批复后按核准的申报名额申报推荐。按照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2]90号文件《关于在全民事业单位中实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分离的通知》规定,实行评聘分离的单位,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待聘人员数量已超过本单位相应岗位职数20%的单位,新推荐参评人数不得突破本单位当年相应的空缺岗位数。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与所在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系列(专业)相一致,本单位未设置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不得推荐评审相应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各单位组织申报时要严格实行三次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评审范围:①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②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截止2014年8月31日已年满法定退休年龄未办理退休手续,也未经规定部门批准延长退休,或批准的延长退休时限已满的人员;③各类非公经济组织中未与所在组织签订正式有效的聘用合同的人员;④国有企事业单位中未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的非占编(岗)人员。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再申报参评时提交的答辩论文须为符合要求的新发表论文。参加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比较明显新的专业工作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接受再申报。

二、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先进的经济管理 *** ,并了解其发展趋向,能指导经济师的工作和学习。

3、学历要求。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一般要求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关于学历认可,均以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证实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经济工作的专业相同。若为经济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

4、任现职年限。自本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有关规定聘任经济师之年算起,实算至2014年底。任现职前已具备大学本科学历(至今已满5年),要求任现职年限为满5年;任现职期间,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至今不满5年),要求任现职年限为满7年。即:要求任现职满5年,为2009年底前聘任。要求任现职满7年,为2007年底前聘任。破任现职晋升者,只准比上述相应任职时间最多提前2年。即:要求任现职满3年的,为2011年底前聘任;研究生获博士学位后申报高级经济师,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为2012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5、外语条件。须具有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取得的B级以上合格证书或合格成绩通知单;2013年以来取得的山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通知单。符合晋人职字〔2010〕43号文件规定免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6、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根据《关于贯彻人事部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晋人职通字〔2002〕98号)的规定,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须有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四个模块)。符合原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5〕118号文件规定免试的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

7、考核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正常晋升人员,须任现职以来近5年或7年内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人员,须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在称职以上,且近3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二)具体量化条件

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大学本科毕业的,要求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十年以上(其中,非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人员,之一学历为中专毕业的,要求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十三年;之一学历为大专毕业的,要求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十二年);硕士研究生毕业的,要求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八年;博士研究生毕业的,要求毕业后从事经济管理工作满二年。要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够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对本地区或本单位提出过有价值的经营决策意见(有主管部门证明和专家认定),在加强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成绩显著。

2、著作、论文要求。

任经济师以来,公开发表、出版的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方向一致的有较高水平的著作、论文,如不一致,不得作为申报评审条件,只可作为参考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编写专业著作、译著、省以上通用的高等学校经济类教材一部以上。(本人撰写部分需超过5万字,未注明本人分享撰写字数的按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第九条规定办理,论文集不算)同时提交一篇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立或合作排名之一,在有国内(CN)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和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专业大报的理论学术版面上发表的经济、经济管理专业论文三篇及以上(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在非正规出版物上刊登的文章不作为申报评审条件。(论文要求按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第七条规定办理)

提供的答辩论文须为申报评审论文中的一篇,论文内容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相一致。

为杜绝个别申报人员为评职称而拼凑条件,突击发表的文章,在评审条件规定的篇数内,下列文章只准计算一篇:①发表在同期同刊学术刊物上的文章。②同一年度内发表在各种学术增刊上的文章。③申报当年发表的本专业非课题研究文章(无具体科研、技术项目内容的文章)。④同篇文章多次发表或被多次转载、引用,一律以更高刊物按一篇对待。

凡申报时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均须附在互联网的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国内主流科技文献数据库网站下载的验证检索网页。未附验证检索网页的论文,只可作为参考条件。申报者在上报评审材料时须将学术刊物、著作与网上检索页一同附上,并加盖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的印章。

三、破格评审条件

(一)破格评审范围

对不达规定学历要求或不满任现职年限,若业绩、贡献特别突出者,可根据相应的破格条件申报评审。不允许学历和任现职年限双重破格申报。破任现职年限晋升者,只准比规定年限最多提前两年。破学历晋升者,须满足下列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求:

1、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

2、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满25年以上。

(二)基本条件

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三)具体量化条件

1、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直接主持、管理过大型项目(或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工作,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由本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材料,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项目审批部门签署意见。

2、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出色完成经济管理任务,使本单位经济、经济管理专项工作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个人获得市级 *** (对于市、县人员适用)、省级专业经济部门一等奖励。

(2)因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省、市级以上的优秀企业家、优秀厂长经理、优秀青年企业家等个人荣誉称号,或因经济管理工作业绩突出,被评为市级劳模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市级荣誉,只适用于市、县申报人员)。

(3)作为主要完成人之一,获得省部级有关经济专业部门颁发的三等以上经济研究、经济管理成果奖励(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3、论文、著作要求。

任经济师以来,发表论文论著,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单独完成专业著作或译著一部以上,或在经济专业著作、全省通用的经济类大学教材中任主编、副主编且本人撰写部分在15万字以上(未注明本人撰写字数的按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要求办理)。同时提交一篇在公开发行的本专业学术刊物上,独立或以之一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以独立或合作排名之一,在有国内(CN)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和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专业大报的理论学术版面上发表的经济、经济管理专业论文四篇及以上(论文字数在2000字以上),其中国家级至少一篇。

四、推荐、申报、评审相关程序要求

1、推荐、申报、评审程序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关于印发关于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执行。

2、2014年,高级经济师评审继续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参加评审人员在答辩前要参加高评委组织的经济管理相关知识及业务能力测试,测试成绩合格后作为评审的依据。

3、专业工作年限计算。从本人档案中原始记载主要的实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当年算起,实算至2014年底。即要求专业工作年限满20年,为1994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要求专业工作年限满25年,为1989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4、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主管部门、各大型国有企业须出具申报评审推荐函,在推荐评审材料时未实行评聘分开的事业单位,需出具占用岗位职数函,已实行评聘分开的单位要出具评聘分开批准件。

5、对实施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实行年度申报名额核准制度。各相关单位须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经审核批复后按核准的申报名额申报推荐。

6、申报材料。

申报高级经济师需提供以下材料:

(1)年度申报名额申请材料。由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或各市人社局职称管理部门核准盖章后的《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汇总表》。

(2)单位推荐报告。推荐报告要对申报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作出全面评价,注明是否符合申报评审条件,是否按规定履行了三次公示制度,并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破格晋升者还须报单位的破格推荐意见,对照破格申报条件,具体写明符合破格条件的哪些条款,并加盖单位及所在市人社局、主管厅局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3)《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1份(具体材料和内容请按附件要求装订)。

(4)《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4份(A4,不装订)。

(5)答辩论文一式5份,须公开发表,字数在3000字左右。按照晋人职字〔2006〕30号文件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须将个人信息和论文等相关内容用A3型纸打印在全省统一的《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上(左上角用胶水粘牢)。其中,个人信息打印在该打印纸的密封线内,论文打印在密封线外。评审答辩者论文部分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内容,必须出现的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

另外,答辩论文还需要以A4型纸打印一份,装订到《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之一类基本材料中。

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式5份。按照晋人职字〔2006〕30号文件要求,申报高级经济师的人员须将个人信息和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等相关内容用A3型纸打印在全省统一的《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上(左上角用胶水粘牢)。其中,个人信息打印在该打印纸的密封线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在密封线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部分不得出现个人信息内容,必须出现的涉及个人信息的内容一律用“本人、本单位、本部门、本市(县)”等表示。

另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还需要以A4型纸打印一份,装订到《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之一类基本材料中。

(6)近五年或七年内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度考核表和任职期满考核表原件(不装订)。

(7)《高级经济师综合考评表》,用A3型纸打印。表头加盖主管单位印章。

(8)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发表、出版的经济类专业论文、论著、专著原件(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1份(用A4纸单独装订)。需携带论文、论著检索网页的打印件,并加盖推荐部门公章。

(9)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 *** 中央党校网站、 *** 山西省委党校网站自行打印,或由山西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 中央党校、 *** 山西省委党校出具)、任职资格、聘任证书,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个人获奖荣誉证书原件(审查后退还)及复印件(装订在评审材料中)等。

(10)评委会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延长退休批准文件或单位个人双方正式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等。

7、材料收审办法

本次材料收审经过网上申报审核和原件审核两个步骤进行。自发文之日起在省经信委网站开始审核2014年度高级经济师综合考评表。材料收审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0日,过期不予接收。

(1)申报者将填好的《高级经济师综合考评表》发送至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电子信箱。人事教育处审核后,将有关审核意见发还申报人。

(2)申报者根据审核后的《高级经济师综合考评表》,填写评审表并整理评审材料,由各市经信委人事处(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厅、局人事部门和各大型国有企业审核后,集中报送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

省经信委网址:

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电子信箱:sxgjjjs@163.com

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 *** :0351-3046392 3046154

8、其他有关事项

(1)高级经济师在评审前要进行答辩,评审答辩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的通知》(晋人职字〔2006〕30号)文件执行。

(2)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一定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认真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严格实施三次公示制度,未按晋人职通字[2001]45号和晋人社职字[2011]75号文件规定进行公示的单位,不得推荐申报。对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和论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除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3)本安排意见中涉及的相关文件,请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查询。

(4)本安排意见中涉及的《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申请表》、《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汇总表》、《山西省事业单位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名额核准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论文打印纸》、《山西省高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纸》和《高级经济师综合考评表》,可登陆山西省经信委网站()中首页专题专栏板块中的人事职称栏目或处室之窗板块中的人事教育处栏目下载。

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填写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现就材料填写做出如下说明: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填写

1、申报人员须用A4大小的评审表,以便存入档案。

2、申报人员要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说明要求认真填写1-8页,单位审查。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字迹工整。

3、第9页答辩情况由答辩组填写;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第10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由申报者所在单位填写。对考核情况要求逐年注明考核结果:优秀、称职(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考核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4、第11页工作(聘用)单位和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意见,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要求写清被推荐者的遵章守法、职业道德、工作业绩和业务能力水平等方面的现实表现以及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推荐工作中是否做到了三次公示,其表中内容是否真实可靠,并加盖公章。

5、第11页推荐单位意见,由负责审查呈报评审材料的部门填写。市属人员由市经信委填写盖章,市人社局加盖公章;省直单位所属人员由各厅局人事部门填写,加盖厅局人事处(干部处)公章;要对被推荐人员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加以说明,并对其专业技术水平进行初步评价。

6、第12页分别由省经济高级职务评委会、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填写。

二、《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整理

1、要按规定的分类用线绳装订,并加注页码。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目录表》必须按所收集的材料内容填齐,并标明页次、页数。

之一类:基本材料。主要包括《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答辩论文1份。

第二类:学历证件复印件。指国家教育部所承认的各类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类:任职资格、聘任证书复印件。指国家及相应人事职改部门所颁发的经济中级证书及聘任证书。

第四类:科技成果证件复印件。指任中级专业职务以来,在经济、管理、经济研究等方面的获奖成果,无个人证书的要求附成果鉴定报告书等。如系集体奖,须填写《获奖成果(集体奖)项目证明》。

第五类:论文、论著复印件。指任中级专业职务以来,在正式刊物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论著、编著。所附论文(论著)需有刊物封面、目录、刊号(书号)。入选的论文最多不超过5篇。

第六类:技术工作成绩。指任中级专业职务以来,在经济、经济管理和经济研究活动中所完成的重大工作和所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由推荐单位整理、主管部门审核。

第七类:有关奖励证件复印件(必须为个人证件)。指立功、劳模、先进工作者以及其它荣誉性的奖励证件(只选级别更高的一项)。

第八类:其它。主要包括有关的考试成绩证件、参加学术团体的证件、年度考核登记表、延长退休批准文件、正式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

3、申报材料时必须带相应原件(各类学历毕业证、资格证、获奖证书、外语、计算机合格证、荣誉证、发表的论文、论著、学术团体证等),待审核后当即退回。

三、《高级经济师综合考评表》填写

1、此表由推荐单位根据被推荐者的工作实绩详实填写,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工作经历”栏,初始参加工作为工人的,转入经济专业岗位的起始时间必须分栏填写;职务和单位部门变动必须分栏填写。

2、考评表中的编号暂时不填写,由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根据申报顺序,赋予每位申报人员一个唯一的编号。此编号作为申报人员参加本次评审各个程序的唯一编号,请申报人员牢记。

3、考评表为A3纸型,不得随意更改变更表样。该表填好后打印1份,并在表头加盖公章,经省经信委人事教育处审核合格后,另采用70克的A3纸(297mm*420mm)复制22份。

[山西省]山西职称评聘结合,山西高级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