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鼓励人才购房,更高一次性给予50万元安家费

据山西省忻州市人民 *** 消息,自7月1日起,该市执行《忻州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三十六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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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提出发放临时购房补助。从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凡购买忻州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领取一次性临时购房补助。购买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补助1万元;购买面积90至143平方米(含)的补助2万元;购买面积143平方米以上的补助3万元。

文件要求,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按揭贷款按照更低首付比例20%执行;金融机构要增加按揭贷款授信额度,简化审批流程,加快贷款发放。

加大契税补贴政策。对购买新建首套商品房住宅的,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由财政全额补贴所缴纳契税,面积在90至143平方米(含)由财政补贴80%所缴纳契税,面积在143平方米以上的由财政补贴50%所缴纳的契税。购买二套房及以上的,财政按所缴纳契税的25%予以补助。

忻州市鼓励人才购房。刚性调入忻州市财政全额拨款或差额拨款单位的紧缺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50万元安家费。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博士或正高级职称8万元、副高级职称7万元、硕士6万元、中级职称或 *** 5万元、本科或初级职称或高级技工4万元、专科3万元、中级技工2万元,在购房时一次性优惠。

住房公积金支持军人政策。现役军人配偶在地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按双缴存职工计算更高贷款额度。军人退出现役后,在省内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役期间认定为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与在地方缴存时间合并计算。

住房公积金支持引进人才。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核同意后,申请贷款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不受缴存年限限制,更高贷款额度按照80万元核定。

住房公积金支持贷款政策。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一套、二套)的,执行20%更低首付比例,贷款更高额度提高至80万元。任何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取得预售许可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公积金贷款不受主体封顶限制。

[山西省]山西引进人才高级职称,山西省引进人才新政

山西长治:对该市创新创业各类人才给予住房支持

据山西省长治市人民 *** 网站25日消息,长治市日前印发《长治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试行)》。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 *** 网站截图。

其中提出,探索拓展人才住房渠道。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对在长治市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通过实物配置、货币补贴方式给予住房支持。

对该市新引进、到企业工作的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该市首次购房的给予20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租房补贴。对新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该市首次购房的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租房补贴。新引进正高级、副高职称人才,在该市首次购房的给予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新引进高级 *** ,在该市首次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中新财经)

山西省人才引进政策

1.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5年。

2.购(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5年服务期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

其他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月给予12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为2年。

3.学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3万元学费补贴。

(一)聚焦基层一线。坚持倾斜基层、强化基层导向,引导和鼓励人才到基层干事创业,重点充实全市农村、社区等基层一线力量,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聚焦转型综改主战场。适应转型发展急需,围绕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合成加工、信息技术产业三大主攻方向,精准聚焦新基建、新技术、新材料、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要求,为相关企业引进高端紧缺人才。(三)聚焦重点民生领域。突出民生导向,围绕全市教育、卫生健康等民生领域,重点为教育、卫生系统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

扩展资料:

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财政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就业环境,扩大就业。县级以上人民 *** 应当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用于促进就业工作。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职业技能鉴定、特定就业政策和社会保险等的补贴, *** 担保基金和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扶持公共就业服务等。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山西长治: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领导包联制,50亿元以上项目由市领导包联

8月25日山西引进人才高级职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长治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实施意见(试行)》山西引进人才高级职称,涉及房贷首付、购房补贴、公积金贷款等21条措施。

《意见》提出,加大入企服务,切实为企业扶危解困。完善商品房项目台账,根据项目建设规模、企业信誉、资金运转、建设进度等条件分类别建立任务清单,实行领导包联制,跟踪项目进展。

亿元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县、区领导包联,10亿元以上项目由市级相关部门领导包联,50亿元以上项目由市领导包联。对于可能出现 *** 困难,有出险苗头的项目要及早发现,加大帮扶力度,协调各职能部门进行联合处置,及时排险,确保帮扶工作精准有效。

《意见》还提出,适度增加拆迁货币化安置比例。在拆迁安置项目中适度增加货币化安置比例,对于未开工建设安置房的项目,鼓励拆迁群众通过自行购买商品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需求,对在长治市范围内购买的,可按照货币化安置补偿款的105%发放购房券。鼓励中介机构为供需双方提供信息渠道,引导拆迁群众理性选择。

长治市还将加强信贷支持。文件提出,指导商业银行执行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更低首付比例执行20%的规定。落实好新市民金融服务政策,合理确定符合购房条件新市民首套住房按揭贷款标准,切实满足群众购房需求。引导金融机构优化审批流程,对符合按揭贷款条件的购房人加快贷款发放。重点支持优质房地产企业兼并收购出险和困难的大型房地产企业优质项目。

《意见》要求,加强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对在长治市创新创业的各类人才,通过实物配置、货币补贴方式给予住房支持。

具体而言,对长治市新引进、到企业工作的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长治市首次购房的给予20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给予2000元租房补贴。

对新引进、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 ***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双一流”大学和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在长治市首次购房的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年内每月给予1500元租房补贴。新引进正高级、副高职称人才,在长治市首次购房的给予10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山西引进人才高级职称;新引进高级 *** ,在长治市首次购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