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职称制度会改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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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都是向某些人看齐撒!

[山西省]山西职称制度,山西省职称评定条件

山西省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你满足吗?

山西省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你满足吗?满足初级会计职称报名条件是报名考试的前提,关于报名条件你知道多少呢?如果不知道的话,那不妨跟着小编来看一看吧。

初级会计职称报考条件:

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具体报考条件暂未公布,各位考生可先参考2020年,以下为详情: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科目: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两科目原考试时长基础之上均减少15分钟。《初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缩短为:105分钟,《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长缩短为:75分钟。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

2021年初级会计考试大纲暂未公布,大家可参考2020年。2020年会计初级考试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20年度初级资格考试大纲,查看详情

注: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环球青藤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没有报考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是不是肠子都快悔青了?没关系,2021初级会计考试等你来备考,现在就开始学,考试不慌。环球青藤2021年初级会计新课抢先上线,赶快报起来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构职责

(一)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山西职称制度,组织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法规、地方 *** 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山西职称制度的人力资源市场。

(三)负责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办法和全国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

法。组织拟订全省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五)负责全省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统筹拟订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 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 *** 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受理劳动人事 *** 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 *** 事件和突发事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晋(回省)工作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 *** 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 *** 、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组织实施国家表彰奖励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全省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省委、省 *** 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省人大常委会和省 *** 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四)承办省委、省 *** 交办的其山西职称制度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实行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与省教育厅的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拟订。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教育厅负责山西职称制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

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有哪些?论文评审机构资格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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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严格程序,确保评审推荐公开公平公正

2014年全省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按照以下条件开展。晋升中学高级教师、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申报条件仍按照我省《关于2010年度全省中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山西职称制度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47号)文件执行。我省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太原、晋中、运城等3市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申报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84号)文件附件4执行。试点市中小学教师晋升正高级教师今年不申报,试点市小学教师晋升副高级职称按照晋人社职字[2010]47号执行。

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评审方式,将中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答辩(笔试)、讲课等环节下放各市,各市人社、教育部门按照《2014年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办法》(附件1)、《2014年中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办法》(附件2)的有关要求,制定规范的实施方案,方案报省人社、教育部门备案后实施,组织好本市中学教师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答辩(笔试)、讲课和推荐。省直学校按属地原则参加当地的讲课和答辩(笔试)。

各市应高度重视,确保过程规范合理,把教师师德、教学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重点内容,真正把大家公认的好教师推选出来。教职工对当年的教师职称评审有参与、知情和监督权,申报评审的每个环节要公开、公正、公平。不许非教学人员挪用和挤占学校教师的岗位职数,任何人不得用违纪违规手段干预学校的正常推荐工作。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推荐参评的非一线教师,必须在本单位设置的岗位职数内推荐,接受广大教师和社会对推荐过程的监督。省人社厅和教育厅届时安排人员进行督导。

二、严肃纪律,注重师德考核和评审材料真实

中学高级教师的推荐、评审要严格执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严格职称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1]75号),进一步严肃推荐评审纪律。各学校要注重把参评教师的师德师风评价放在首位,凡有违反教师师德规范行为或师德考核不合格的,不得推荐参评。所有申报参评教师要按照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要求,提供详实的原始资料。所提供的教案、案例、论文、论著、经验总结等必须是本人真实的教学成果,能够全面反映任职以来的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各类证件、获奖荣誉称号、表彰奖励等原始证件,要逐级严格把关审核。中小学校校长是本校参评教师材料的之一审核人和责任人,如发现并核实参评教师有任何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该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高级教师资格评审,同时追究学校校长的责任。对上年参加评审职称的教师,凡因提供虚假材料和涉及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未通过人员今年不得申报。

三、推动交流,促进队伍建设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各级人社、教育部门要以学校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核定和职称评审为契机,结合当地的教师资源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符合任职资格条件但现所在学校岗位职数紧缺的教师,鼓励他们向有岗位职数的边远山区(薄弱)学校分流。通过定期服务、岗位聘任等有效措施,促进教师的合理有序流动,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队伍均衡协调发展。

城镇学校教师参加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评审,必须要有一年以上支教经历并附《山西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登记表》。支教要求按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暂行办法》(晋教人[2006]24号)执行。支教学校与受援学校都要认真负责,通过严格规范的组织程序出具《山西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登记表》,严禁以非正常途径索取或出具证明。对出具虚假支教证明的受援学校校长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要实行责任追究。

四、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专业与学科的处理

中小学教师之一学历符合《教师法》规定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不受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限制。在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后,又取得高一级学历的,后取学历的专业应与任教学科一致或相近。取得党校学历的按原国家教委教成厅[1995]15号文件执行。

(二)关于农村初中教师

对在农村初中,学历为大学专科,年龄在45周岁以上(1969年12月底前出生)的一线教师,在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前提下,考试(答辩)、讲课成绩合格即可;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讲课成绩仍要求优秀。

(三)关于聘任时间计算

中小学教师职称聘任时间应从取得相应职称任职资格后,学校聘任(兑现岗位工资)时间开始计算。任职资格时间和聘任时间不一致的,不能按照任职资格时间计算。具体计算如下例:2009年1月至12月底前聘任的,到2014年可按满5年聘期计算;2010年1月1日后聘任的,则不满5年。其它以此类推。

(四)关于少先队辅导员

2015年,我省将在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中设立“思想品德(少先队活动)”专业,将少先队辅导员从事少先队工作的有关内容纳入职称评审范畴,推动辅导员参评职称。

五、材料接收要求

省教育厅职称办接收评审材料包括:各市评审、推荐总结1份、评审、推荐花名表2份(包括未通过人员名单)及申报人员个人评审材料。接收时间为2015年4月10日至15

日。省直中小学校的教师申报参评,由主管部门审核岗位职数并经省人社厅批准后,按属地原则将参评教师的所有材料和数据报当地市教育局。

本通知未及事宜,按照我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