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和材料
山西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和材料有如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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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德条件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凡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学历条件
须具备经济管理类专业或与经济管理工作相关的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做专业限制。对长期在基层乡镇、社区(农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业绩突出的人员,学历要求可放宽到大专。
(三)资历条件
任经济师中级技术职务满5年,即2014年底前任现职;研究生毕业获得博士学位后,任经济师中级技术职务满2年,即2017年底前任现职。长期在基层乡镇、社区(农村)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须任经济师中级技术职务满10年。
专业技术人员取得《山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所列职业资格对应经济师职称的,符合条件的,可申报高级经济师。
(四)工作经历条件
能系统掌握经济工作专业理论、 *** 、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能够设计实施经济项目或经济活动方案,推动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经济师、经济师等参与经济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开展工作。有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能够开展经济工作政策、实务研究,创新经营管理理念和专业 *** 。
任经济师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2、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3年以上。
3、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
4、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5年以上。
5、从事经济专业研究,承担省部级课题1项以上,或市厅级课题2项以上;
6、从事经济专业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业绩成果条件
任经济师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连续2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或为企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2、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经营管理,在经营管理上创新,为大、中型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3、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规章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主持或作为主要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管理,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5、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作出突出贡献。
6、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省部级奖励或市厅级二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7、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专业技术经历(能力)条件和工作成果(业绩)条件中,经营管理人员,“主持”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主要骨干”指单位中层管理人员。项目管理人员,“主持”指项目课题第1名;“主要骨干”指,国家级项目课题前2-10名,省(部)级项目课题2-8名,市级或大型企业项目课题2-6名。
(六)学术技术条件
任经济师以来,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2、作为主要作者,出版1部以上学术专著、译著,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及各类报告共计3项以上。
4、各类报告总计3项以上,其中至少有1项形成成果,被正式采纳、引用,或作为决策使用。
学术论文,须与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一致,并以独立或之一作者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字数不少于2000字。
各类报告指的是作为主持(排名第1)或主要骨干(排名前1/3)完成的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经济咨询报告、调研分析报告、项目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专题性方案、软课题研究等。
学术、技术专著,指的是在国家专业出版社出版、适用于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参阅应用的学术、技术专著。
答辩材料须是已发表的学术论文,或整理成论文格式的论著章节,或整理成论文格式的被采纳、引用、作为决策使用的各类报告。
(七)考核条件
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近五年的年度考核结果均须在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各类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如未按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由本单位根据日常工作表现,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八)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定高级经济师的参考条件。
(九)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任现职资格满3年,确有突出贡献者,且近三年年度考核有1次以上优秀等次,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破中专学历申报的,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5年;破大专学历申报的,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0年。
1、工作成果(业绩)条件
任经济师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出色完成经济管理任务,使本单位经济管理、科技进步工作获得省部级三等以上奖励(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或市级人员获得市厅级一等以上奖励(等级内额定获奖人员);
(2)因工作业绩突出,被授予省级劳动模范或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的个人一等功、省优秀企业家、省巾帼建功标兵或入选“三晋英才”等个人荣誉称号,或市、县人员获得市厅级相当个人荣誉称号。
2、学术技术条件
任经济师以来,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专业学会及专业分会、有博士授予权的本科院校及科研单位、国家各行业主管部门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1篇。另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作者,出版1部以上学术专著、译著,且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及各类报告共计4项以上。
3、各类报告总计4项以上,其中至少有1项形成成果,被正式采纳、引用,或作为决策使用。
(十)设立绿色通道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并符合业绩条件的,且取得经济师资格,首次申报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
(十一)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说明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申报高级经济师评审的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评分标准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评分标准为:等级性考试成绩以等级呈现,按获得本次考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总数相应比例划分等级,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原则上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依次为:A等级15%,B等级30%,C等级30%,D、E等级共25%,其中E等比例不超过5%。
成绩使用:
1、高中学生毕业认定。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各科目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各设区的市根据我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分别准予学生毕业、结业或肄业。
2、高校招生录取。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之一。学生根据高校专业要求和自身兴趣特长自主选择的3个选考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等级折算成相应分数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3、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质量评价。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高中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省和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对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的研究与分析、教学反馈与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考试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分为合格性考试科目和等级性考试科目。
合格性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等14科。
等级性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科,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以及高等院校招生要求自主选择3个科目。
考试组织:
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9科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公布成绩。以上科目的合格性考试不合格学生的补考由省统一命题,各设区的市组织实施。
通用技术、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和物理、化学、生物三科实验操作由省制定统一要求(具体要求另行发文),各设区的市组织实施。
在校生 助理营销师报考条件,时间及考试费
营销师(推销员)职业概况及报考条件
职业定义
推销员山西高级职称评分表:从事商品、服务推销的人员。
营销师:从事市场分析与开发研究山西高级职称评分表,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咨询山西高级职称评分表,并进行产品宣传促销的人员。
职业等级
营销人员职业分为推销员和营销师
推销员:
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
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
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
营销师:
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
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申报条件
——初级推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并结业。
——中级推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山西高级职称评分表,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3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以上。
5、从事推销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高级推销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中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7、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高级营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鉴定内容与方式
一、推销员各等级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理论知识考试包括职业道德和专业知识两个部分,
采用单选、多选和判断三种试题组成的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技能考核采取闭卷书面测试方式。题型有案例选择、计算和案例分析。理论知识考试和专业技能考核均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
二、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等级的职业资格鉴定分为知识和技能两部分。知识考试采取标准化试卷书面测试方式,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技能考试包括工作实务考核、专业能力实习和专题论文答辩等。
营销师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知识部分:包括职业道德考核和理论知识考核。
(二)技能部分:包括书面技能考核和论文答辩。
二、知识部分考核
(一)方式:书面闭卷标准化考试,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题型: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题共三种题型。
(三)时间:90分钟(职业道德30分钟,理论知识60分钟)。
(四)计分:职业道德考核卷面满分为20分,12分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核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三、技能部分考核
(一)书面技能考核
1、方式:书面闭卷考试。
2、题型:包括案例选择题、案例分析题、情景模拟(录像测试)题和方案策划题共四种题型。
3、时间:120分钟。
4、计分:卷面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
(二)论文答辩的有关事项见附件2。
四、成绩计算
(一)总成绩计算:
1、知识部分总成绩=职业道德成绩+理论知识成绩×80%。
2、技能部分总成绩=书面技能成绩×80%+论文答辩成绩×20%。
(二)职业道德、理论知识、书面技能和论文答辩共四个部分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获得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总成绩不及格,且仅一项成绩不及格者,其合格成绩保留一年有效,保留期内可自愿申请参加一次补考。
相关资料
1、《推销员国家职业标准》、《营销师国家职业标准》
注:推销员、营销师职业的申报标准按《关于印发营销师职业全国统一鉴定试点考核办法的通知》(劳社鉴发[2003]15号),及上述申报条件。
2、《推销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教材》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
出版社: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出版
书 号:ISBN 7-304-01183-1
定 价:35.00元
3、《推销员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
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4、《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
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书 号:ISBN 7-80163-396-2
定 价:68.00元
5、《营销师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指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
出版社: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
书 号:ISBN 7-80163-614-7
定 价:20.00元
营销师论文答辩实施办法
一、基本要求
参加营销师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生,均须参加论文答辩部分的考核。考生在参加统考报名时要向省级鉴定指导中心提交本人撰写的论文。省级鉴定指导中心在考前统一组织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内容进行评定,考生答辩时间在统考当日下午开始,各地可根据考生人数确定答辩日程。
二、论文撰写
(一)论文选题
论文采取考生自选题方式,选题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参考培训教程和考试指南,同时结合考生所在单位或有关行业实际营销工作的情况自行拟定。
(二)论文撰写要求
1、必须由考生独立完成,不得侵权、抄袭,或请山西高级职称评分表他人代写。
2、论文字数3000~5000字。
3、论文所需数据、参考书等资料一律自行准备,论文中引用部分内容须注明出处。
4、论文一律采用A4纸打印,一式8份。
5、考生应围绕论文主题收集相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从事科学实践,得出相关结论,并将这一研究过程和结论以文字、图表等方式组织到论文之中,形成完整的论文内容。
6、论文内容应达到四条标准:一是论文内容是否围绕主题,主题是否突出;二是论点是否鲜明,得出的结论是否正确,是否有创新;三是论证过程是否逻辑严谨,数据是否准确,阐述是否完整;四是论文的文字是否通顺流畅,表述是否恰当。
(三)论文格式要求
1、论文格式的一般要求
(1)论文由标题、署名、摘要、正文、注释及参考文献组成。
(2)标题即文章的名称,它应当能够反映文章的内容,或是反映论题的范围,尽量做到简短、直接、贴切、凝练、醒目和新颖。
(3)摘要应简明扼要地概括文章的主要内容,一般不超过300字。
(4)注释是对论文中需要解释的词句加以说明,或是对论文中引用的词句、观点注明来源出处。注释一律采用尾注的方式(即在论文的末尾加注释)。
(5)参考文献是在论文写作中对论文撰写人起到启示、参考作用的书籍、报刊中的文章,出于尊重他人观点、成果的需要,同时便于读者查询原文,一般应在论文的后面列出主要参考文献的目录。(见表1)
(6)注释和参考文献的标注格式为:①图书,按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年、版次的顺序标注,注释在最后要标明页码;②期刊,按作者、篇名、期刊名称、年份(期号)、页码的顺序标注;③报纸,按作者、篇名、报纸名称、年份日期、版次的顺序标注。
(四)论文提交要求
论文提交时一律装入文件袋并贴封,文件袋封面格式和论文首页格式应统一(见表2)。
三、论文答辩
(一)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省级鉴定中心根据申请答辩人数的多少成立若干答辩委员会;
2、答辩委员会由3~5名委员组成,设主席1人,答辩委员会配秘书一名,负责答辩会的记录工作;
3、答辩委员会的委员必须具备营销管理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取得营销师考评员任职资格证书。
4、论文答辩的组织和考务管理由省级鉴定中心按照有关要求统一组织管理。
(二)论文内容评定
1、由答辩委员会委员独立对论文内容进行评定,将评定结果填入论文答辩评分表(表3中的论文内容部分),同时填写相应的答辩问题。
2、跑题、偏题,或结论不正确,或论据、数据基本不准确,或逻辑结构严重混乱,或语句文字不通顺、病句、错别字太多的论文为不合格论文,不得参加答辩。
3、论文内容部分占论文答辩成绩中的60分,按答辩委员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考生论文内容部分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达到36分),方可参加答辩。
(三)答辩的主要程序和内容
1、答辩由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
2、答辩人在5分钟内汇报论文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说明的问题。
3、答辩委员进行提问,答辩人当场作答,答辩时间15分钟,答辩人须正确回答答辩委员所提出的三分之二以上的问题方算通过
4、答辩人回避,答辩委员将评定项目成绩填入论文答辩评分表(表3中的论文答辩部分),答辩委员会秘书汇总评分表。
5、考生论文答辩部分的成绩占论文答辩总成绩中的40分,由答辩委员会中每位成员评定的成绩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达到24分为合格。
四、成绩统计与上报
(一)成绩统计要求
1、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考生论文内容进行评定后,由省级鉴定中心负责登记汇总考生论文内容评定成绩,并在统考之前公布参加论文答辩人员的名单。
2、答辩委员会委员对考生论文的评分表(表3、表4)和论文由各地区统一封存保管,待考生论文答辩时使用。
3、考生论文答辩结束后,由省级鉴定中心负责考生论文答辩成绩的登记汇总工作并统计考生综合评定情况。省级鉴定中心保存考生论文和答辩委员会委员评分表(表3、表4)和各答辩委员会答辩记录。
(二)相关资料的上报
1、各地要按照考务管理要求,及时对论文鉴定成绩进行汇总统计和质量分析,并将有关情况通过统考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统计与理论部分和技能部分的成绩一同上报部鉴定中心。
2、省级鉴定中心需向部鉴定中心上报考生参加评定的论文两份及相对应的答辩委员会委员评分表(表3、表4)、各答辩委员会的答辩记录(复印件)。
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壹』 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有什么要求
更好问考试用书辅导教材编者文力教授,可搜:高级经济师考试文力、高级经济师文力编著
『贰』 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
资格条件 ( 试行 )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管理知识,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熟悉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现代经济管理的科学理论、 *** 和发展趋势;熟悉有关经济法规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实践经验,能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 独立解决重要经济活动中的实际问题,在创新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显著;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 有组织全面业务、培养专业人才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O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O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 , 剌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近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4 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且累计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取得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 ( 及相应奖项 ) 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获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或获得省(部)级(包括全国性行业)以上优秀管理奖项。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经济专业工作的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 熟悉国家经济法
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 *** 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著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期间, 连续3年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为企业的扭亏增盈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经营管理上创新,为大、中型企业大幅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决策水平作出主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获得市级以上 “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优秀企业家”、“劳动模范”或相同级别的荣誉称号(以批文或证书为准)。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市(厅)级以上重点行业规划、政策规章的制定,经主管部门批准付诸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省级以上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评估、技术鉴定和全程筹建与管理,投入使用后达到预期目标。
(五)参与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投、融资项目的风险分析和管理,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主持小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为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主要经济指标达到市级同行业企业先进水平 (前三名)作出突出贡献(以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七)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市(厅)级一等奖 1 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 2 项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八)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本专业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 大幅度提高效率(效益)作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大的指导作用,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撰写、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以上(之一作者)。
(三)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论文2篇以上(之一作者)。
(四)在市级专业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之一作者),以及为解决本地区、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撰写的具有较高水平的专项调查报告、经济分析报告或省级以上重大技术改造、基础建设项目经济评估报告1篇以上(前三名)。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其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
(二)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其应用能力符合实际工作需要。
(三)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四)参加国家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的人员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见附录。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须提交的材料
1. 按要求填写的“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以下简称“申报表”)一式3份,并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备用相片1张(免冠大1寸)。
2.“ 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资格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一式20份。
3.对照第三条,将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填入“申报表”内相应的栏目处。
4.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专业戎相关专业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等复印件。
5.对照第五条,提交记载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经同级 *** 人事行政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
6.对照第六条,提交反映本人专业理论水平的证明材料。
7.对照第七条,将本人的专业工作经历填入“申报表”相应栏目,并经单位核实确认。
8.对照第八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若是获奖项目,应写明等次。
9.对照第九条,提交规定数量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的原件。
10.对照第十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外语考试有效成绩证明原件,或免试证明材料。
11.对照第十一条,提交符合省职称部门要求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有效成绩证明( 或免试证明材料)原件,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提交的材料若是复印件, 须经单位审核、盖章 , 经办人签名 , 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所有材料必须按评委会要求的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装订。
二、本条件有关词 ( 语 ) 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称职以上含称职,2 年以上含2年。
2.主持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分管生产管理和经营管理的单位负责人(不包括党务政工负责人);“骨干” 是指具体承担项目的调研、立项、项目实施、综合研究报告的编写等全过程的负责人或具体从事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等某一方面的负责人。
3.主要编著者: 指参与写作的主编、副主编、排名前三名的著者或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达到全书二分之一的执笔人。论文和著作的学术水平由评委会认定。
4.专业期刊:指有CN或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或由省级以上专业主管部门或学术机构主办定期 ( 每年不少于 4 期)出版的专业刊物。
5.奖励类型包括科技进步奖、哲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金牛奖、管理成果奖及相当级别的奖励。
6.较大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30万元以上, 显著的经济效益指年创利税100万元以上。
7.大、中型企业的认定以行业规范为准。
8.本条件所提“市”指副省级市或地级市。
『叁』 高级经济师是如何评定的,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四)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五)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
(六)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七)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考试报名条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系指经济师(含国际商务师)、会计师、审计师、统计师、社会科学系列助理研究员和讲授财经类课程的讲师。对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的国家规定可直接聘任经济师职务的职(执)业资格,可视为经济师资格,相应证书可视为经济师资格证书。对于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的人员,在报名时须持有国际商务师资格证书,其中“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和“经济师资格”均特指“国际商务师资格”,“从事的经济专业工作”特指“国际商务工作”。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考试当年年底。
评审申报要求申报人员需持有外语考试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经济理论与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书,以及评审所要求的其它材料,方可参加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
『肆』 高级经济师评审一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三、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四、获得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后,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五、获得硕士学位或本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3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后,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及以上行业标准、规范的主要起草人;
2、公开出版专业著作,且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获得专科毕业学历满10年,从事专业工作满20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8年,持有经济师资格证书,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3)取得非财经类专业中级资格满10年,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六、已取得非财经类专业高级资格,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3年。
(4)山西省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扩展阅读:
高级经济师评审材料:
1、《送评材料目录单》1份(贴在资料档案袋封面)。
2、《省职称评审表》1份,申报两个系列职称或转系列评审,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同时把同时申报系列或原岗位职称《评审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
3、《高级职称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30份,其中1份须为原件。
4、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地市报评材料由地市职改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省直部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验证后交复印件)、继续教育证(原件)各1份。
5、业绩、成果材料。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专业工作业绩、成果,即作品、奖励证书、业绩证明,或作为专业技术主要贡献者完成的项目,获得社会、学术技术团体或专业主管部门评价、鉴定证书、文字评述材料各1份。
6、免冠大一寸近期蓝底正面相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贴在“贴职称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上)。
7、《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前公示表》(原件)1份。
8、《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聘任期满考核登记表》1份。
9、论文、著作(代表作)。包括:学术、技术或专业论文、著作、译著及解决技术难题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原件)各1份。
10、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报告(3000字以内)1份。
11、与申报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原件,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
12、属于委托评审范围的,需同时提供委托评审函。
『伍』 高级经济师评审的条件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系统掌握经济管理专业理论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知识。
(二)掌握国家有关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熟悉国家经济法律、法规及各项配套法规、规章和规定。
(三)了解国外现代经济管理科学理论、 *** 和发展趋势,结合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有较高价值的政策性意见,指导本行业或本部门(单位)的经济工作。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 ( 能力 ) 要求
取得经济师资格后,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1项以上国家、省(部)级或2项以上市(厅) 级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改造等项目方案的组织和实施,经实践证明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主持小型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以上名列本市同行业企业前三名(以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证明为准)。
(五)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总价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经济项目的咨询评估或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投、融资项目的论证,经实践证明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六)长期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为部门(单位)全面提高经济管理水平作出显着贡献,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七)承担2项以上省(部)级重点课题或3项以上市(厅)级重点课题的研究,并写出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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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 山西高级经济师是如何评审的
山西高级经济师评审是先要送报审核材料的,具体的需要看评审通知哦。
高级教师职称评审中“后取得本科学历”是什么意思
“后取得本科学历”是指先获得专科学历后再通过专升本等获得本科学历。
一、申报参评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研究生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
2、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5年以上。
4、受聘中学一级教师职务期间取得与所任学科相应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须满7年。
5、大学专科毕业,在贫困县、乡镇中学担任初中教师教龄满20年,取得中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受聘中学一级教师8年以上。讲课成绩优秀、答辩成绩良好。
(二)其它要求
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规,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职责和义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明礼诚信,勤学乐教,廉洁奉献。
2、师德考核合格,提供与申报职务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3、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语文教师的普通话水平须二级甲等以上。
4、提供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证书(档案);校级干部按规定参加岗前培训和提高培训,提供校长岗位培训证书或提高培训证书。
5、提供参加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四个以上模块)合格证。符合晋人职字[2005】118号文件规定的可免。
6、提供聘任现职以来近5年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正常晋升者须均在合格等次以上,破格晋升者,须有两个以上优秀等次。
7、城市学校教师提供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支教)的经历证明,以及受援学校所在地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对支教教师出具的考核评价意见。
二、加大教育教学过程性内容评价比重,强化以教师工作业绩为主的评价体系。符合正常晋升的教师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教育工作方面
1、积级参与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过班主任(提供班主任工作手册或工作记录、经验材料)、教研组长(提供教研组长工作记录)、年级组长(提供年级组长工作记录)、备课组长(提供备课组长工作记录),或担任过3年以上学生社团的辅导教师(提供工作记录或相关经验材料)。从事上述工作尽职尽责、成绩突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奖励。
2、积级参与学校学生管理工作和学生德育工作。在课堂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工作有思考、有实践、有成效。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学习 *** 指导等方面有思考、有实践、有成效。在配合家庭教育、家庭合作方面有思考、有实践、有成效(须提供受家长、学生评价的相关材料)。任现职以来,所带班级、年级组、教研级、学校社团、课外活动小组或本人获得的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证明或证件。
(二)教学工作方面
1、具有所教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胜任本学科各年级的教学。近年来担任过一次大循环(初一至高三’)或两次小循环(初一至初三或高一至高三)的教学工作,或连续担任三届以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能够根据课程改革及校本课程需要,开设选修课,独立指导学生开展实验、实习、社会实践和研究性学习(学校提供参评教师2009—2010学年度的课程安排表)。
2、提交任职以来的述职报告。要求教师对所教的最近一届毕业班学生的入学人数、毕业人数、中途转入(转出)人数、留级辍学人数有详实说明;教师本人对提高教学成绩、教学质量所做工作的具体描述;对教学业务能力优势与不足的客观分析和自我评价;今后努力的方向和采取的措施等(按附表要求填写)。
3、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提供近一学年的规范教案或教学设计,如系电子教案,须经学校核实确实为本人所写并加盖学校公章,提交近一年来的听课笔记和参加教研活动记录。
4、教学成绩显著。在教学过程中,根据课程标准要求,结合本学科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理念、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应用科学的教学 *** ,注意培养学生的全面素质和综合能力,尤其是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教学
态度认真严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好,在教学质量检测中成绩良好,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良好,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须提供学校教师、所带班级不少于10个学生的评价材料)。
5、积级参与教研、培训、教学观摩等活动,在学校或区域教师队伍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任现职以来,在县区级教学评比中评为优质课,或在各类教学竞赛中获得县区级以上的奖励,并提供获奖证书;在校级以上做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提供研究课、示范课教案或讲稿,课堂教学评价表和县区及上教研部门的证明等原始材料)。
6、积级参与课程改革,在国家课程以外的各类教学活动中勇于探索、富有成效。提供任现职以来,开设选修课(校本课程)并体现教师课程开发能力及重视实践能力培养的有关材料;或参与特长生的培养并体现教师对学生兴趣、爱好、特长的发现、培养、指导水平的有关材料。
(三)教研科研工作方面
1、提供一篇以上以教育教学实践与研究为基础,以正确的教育教学理论为指导,论点正确,论证充分,对所教学科教育教学工作具有普遍指导意义或借鉴作用的2000字左右的专业性论文(提供论文须在正式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或经省高评委委托省级教育学会组织评审,获三等奖以上优秀论文;或未公开发表的论文,须经市级高评讲课答辩组三位专家集体鉴定(附论文鉴定书);或提供正式出版发行,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的论著、译著(若为教材、教参,必须是市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本人撰写在2万字以上);或经市级以上高评委学科组审查评价,并认可确属对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借鉴和参考作用的经验总结(附市级高评委学科组的评价意见表)。
2、提供一份以上教学案例。教学案例须符合要求,即须是教师与学生就某一具体教学过程相互作用的叙述,是以教学情景中出现的事件为基础所展开的课堂讨论载体,并有对教学研究价值的教学反思或观点阐述。案例须经省高评委审定达到合格以上(C等)。
3、课题研究报告和教改实验报告,须通过市级以上教育研究机构认定,并附成果认定证书。
4、任职以来,经学校安排,有计划地指导过2—3名青年教师,被指导者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绩,提供能反应指导青年教师过程的原始材料,和近二学年的指导总结。
三、破格晋升
(一)对师德高尚,深受学生家长拥戴的好教师,或教学业务精湛,特别优秀的教师可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破格分为破任期和破学历。
1、破任期晋升。须聘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前已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满3年,或期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任职满5年者。
2、破学历晋升。须年龄45周岁以上,具有中专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满25年以上,或具有大专学历、专业工作年限满20年以上,聘任中学一级教师职务7年以上者。
3、破格晋升人员要求讲课、答辩双优,教学案例评价为A等。
(二)破格晋升除符合上述要求和正常晋升的其它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两条:
1、在学科教学工作中起骨干示范作用,教学经验丰富,形成较为系统的教学体系和独特的教学风格,教育教学成绩显著。任职期间在市级以上范围的教学研究和教学交流活动中讲授示范课(提供教案与评价意见)或业务专题讲座(提供原始讲稿)两次以上。除至少有一篇由省高评委评为A等的教育教学案例外,还须提交5篇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材料,其中须有由正式期刊发表或省级学会评为一等奖的至少两篇论文,其他3篇可以是由正式出版杜出版的论著、经验总结、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的教材或教参等。
2、任职期间获市级以上名师、师德标兵、教学能手、劳动模范、人民教师奖章或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模范班主任、先进思想教育工作者、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3、连续在农村初中任教15年以上,近五年来连年任毕业班课程,学生巩固率达95%以上,在严格执行学校学生作息制度、教学管理制度以及学生作业安排规定的前提下,所任学科学生毕业良好率和及格率不低于全县(市、区)平均成绩。或连续在农村初中担任班主任10年,学生巩固牢达95%以上,连续三届毕业生均分与良好率、及格率不低于全县(市、区)平均水平。
(三)小学(幼儿)高级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每个县(市、区)可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教师中择优推荐1名。
1、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教龄在20年以上,任小学(幼儿)高教教师8年以上,在教学工作中形成较系统的教学体系和教学风格,任现职期间获得省教学能手称号,同时被授于山西省特级教师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系统模范、优秀教师、劳动模范以上荣誉者,可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驻地学校中的教师按属地原则,纳入所在县(市、区)统一推荐)。
2、在山区复式小学任教15年以上,小学高级教师任职8年以上,任小学高级教师以来学生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获市以上教学能手称号,同时获市以上名师、劳动模范荣誉一次以上,教育教学业绩特别突出者,由所在市写出专题推荐报告、可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
小学(幼儿)高级教师评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晋升人员要求讲课、答辩双优,教学案例评价为A等。
四、非一线教师的评审
从事教学管理、电教、综合实践、仪器、教研、招生工作的非一线教师,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在具备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工作性质和特点,须符合下列要求:
1、校级领导干部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本科学历,由学校主管部门提供写实性评价和推荐意见,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其所在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方面的评价意见。本人提交近一学年80节的听课笔记,任现职以来每年对本校教师所作的校本研训业务专题讲座8次以上的讲稿,分管工作的业绩(附证件和相关材料),3000字以上的述职报告,教学管理案例3篇(经高评委学科组审核均在B等以上)。
提倡校级领导代课。校级领导代班代课的可按教师条件参加评审。教学工作量可按教师三分之一计算。
2、各级教研室人员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提供如下材料及证件:
省教研室教研人员:任职期间参与省级以上教育科研规划项目(课题)结题鉴定书和正在承担的研究项目(课题)立项通知书各一项,以及可表明申报者确系在研项目课题组主要成员的在研项目开题报告、项目分工、研究过程的有关记载。同时提交4篇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专业性论文(至少有一篇在国家级的专业核心期刊发表)和40节以上的听课笔记。
市教研室教研人员:提供省教研室对其业务工作的评价意见一份,近一年来标有工作日期的教学调研记录,60节听课笔记及评价意见,不少于10篇教学实践指导型专题讲座(所提供的专题讲座稿中,必须有2篇以上附有做示范课,实验课的教学设计以及课后评议记录),反映服务区域学科教学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及针对性教学策略建议的调研报告1份。
县教研室教研人员:提供市教研室对其业务工作的评价意见一份,近一年标有工作日期的教学调研记录,80节听课笔记及评价意见,不少于8篇教学实践指导型专题讲座(所提供的专题讲座稿中,必须有两篇以上附有做示范课,实验课的教学设计以及课后评议记录),反映服务区域学科教学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及针对性教学策略建议的调研报告1份。
3、电教、仪器、综合实践、招生服务、督导人员,初、高中学校教辅、学生心理咨询人员,理论研究等机构的专业人员,评聘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有相应的本科学历,根据本人从事专业和服务之一线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式与特点,比照各级教研室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省级机构的申报人员:提交所从事工作的项目研究成果及其鉴定书;在研项目立项通知书及相关记录;并须有4篇省级以上期刊发表的专业性论文(至少有一篇是国家级专业核心期刊发表)。
市、县、校级机构的申报人员,提交近一年来指导与服务基层之一线教育教学的调研记录分别为60、80和100次;任职以来本人开发与推广教育信息技术、改进教学设施与实验操作技术、开发教育教学资源、改善教育教学服务环境、研究论证地方性教育决策或教学策略建议等工作过程及其在服务区域所产生效果的书面报告、原始记录及有关证件。难以提供上述工作业绩实证材料的,则提交与所从事专业、工作特点相吻合、确有理论价值或实践指导意义、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4篇或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的2万字以上的论著。
符合中学高级教师评审条件,在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学担任教师,参加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须附学校与个人签字的聘用协议。. .
五、评审工作中的有关责任
学校校长(县区级中心校长)是推荐参评教师和客观评价教师的之一责任人,对学校教师提供的各类材料、证件、考核、写实性评价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如出现假材料,要追究校长的责任。
客观公正地评价同行同事,是广大教师的责任与义务。教师对推荐、评审工作有知情、监督、举报权。举报 *** :0351—4051345;举报信箱:sxzcblijs@163.com。省高评委对举报者的单位姓名保密。
各市中级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除负责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外,同时对申报参评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有关教师业绩、能力、知识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市中评委必须认真细致地审阅每位推荐参加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教师的有关材料,认真核实、考察其业绩、知识和能力水平,在保证准确无误的前提下写出审查评价意见。承担本市一线教师评审高级教师职务的讲课评价工作,并将讲课情况融入审查评价意见。
任现职期间有以下行为之一者不得推荐参加中学高级教师职务:
(1)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和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任务,在校外组织补课,举办补学复习班;
(2)工作严重失职或在教育教学中有重大事故,或者屡出一般事故而无悔改表现;
(3)伪造学历、资历、荣誉证件,夸大工作业绩,剽窃他人成果;
(4)任职期间无故旷课半月以上或因故请假连续半年以上;
(5)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编写教辅资料,推销教辅资料、学具,组织未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考试竞赛;
(6)强迫在校学生假期、假日参加各种有偿补课或培训,体罚学生,不平等对待学生,以各种借口和手段驱使学生辍学、转学、退班、留级。
县(市、区)、市在确定推荐的教师名单通过 *** 、电视或其他有效途径公示三个工作日后,方可上报。发现评审材料失实,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评审过程中的任何舞弊行为,都要进行严肃处理。
论文、论著必须是与自己所教学科相同或相近的学术性论文并在国家批准的期刊(出版社)发表(出版);省级各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评选的论文,须附获奖证书和论文原件。论文集上发表的(不含学术会议)文章只供参考,不作为评审的依据。论文、论著的有关要求按照省人事厅晋人职字[2006)29号文件《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若干问题的说明》执行。
六、其它
1972年至1979年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的大学生,在评聘中学高级教师职务时,按本科学历对待。
申报评审高级职务教师的后取学历,所学专业须与现任教学科一致。
初、高中学校的校级领导、各级教研人员、电教、仪器实验、招生、破格和小学(幼儿)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申报评审人员,在省组织的学科组进行讲课(述职)。各市组织的讲课优秀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三十,差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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