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山西省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

评审条件:2021山西省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条件及流程是,坚持师德师风之一标准。各校要对教师师德师风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申报人员及有违反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情形的教师,不得推荐参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合格的,当年聘期计入任职年限。不将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作为申报副高及以下职称的限制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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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厅评的职称可以做什么

科技厅评审审批山西省科技厅职称评审工作的专业技术职和任职资格证在全国仍然可以有效使用。早在八十年代山西省科技厅职称评审工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就是由各级 *** 山西省科技厅职称评审工作的科学技术委员会负责山西省科技厅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者必须是干部身份。由于科技人才缺乏,具有技术员以上职称山西省科技厅职称评审工作的人员都被列入科技人员。到九十年代后,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职称工作移交到劳动人事局。

[山西省]山西省科技厅职称评审工作,山西省职称评审系统

山西:技术经理人纳入职称评审序列,发挥科技成果评价的“指挥棒”-

技术经理人是指在技术市场中,以促进成果转化为目的,为促成他人技术交易而从事中介或 *** 等,并取得合理佣金的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初级职称为技术经纪人,中级和高级则为技术经理人。

3月24日,省 科技 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我省最新发布的《关于完善 科技 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要提升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专业化能力,创新 科技 成果评价方式,通过评价激发 科技 人员积极性,推动产出高质量成果,营造良好创新生态,有力促进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深度融合。

全省将统筹布局建设高水平技术交易市场,加快现有技术交易市场提档升级。鼓励在省级开发区和各地市根据发展需求创建现代化技术交易市场。完善 科技 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资产评估等市场定价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发现和检验 科技 成果价值的作用,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入场交易。

同时,加强技术转移机构的培育和认定,持续推动我省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引导激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设立技术转移专职机构。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发明披露、评估、对接谈判,面向 社会 开展专利运营、 科技 评价、概念验证、技术投融资等专业化评价服务活动。

此外,建立以技术经理人为主体的评价人员培养机制。支持技术转移机构将 科技 成果评价作为重要内容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着重提升技术经理人成果评价能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聘用技术经理人开展 科技 成果评价服务,所需费用可在项目经费中列支。太原晚报

2022山西卫生副高职称评审会取消吗

不会。

据山西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公开发布,2022山西卫生副高职称评审会只是时间延迟。

评审会具体时间会在官方网站或公众号通知。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涉及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政策,迎来多年未有的大调整。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护人员等在内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1

近日,“新华视点”记者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历经5年,职称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已完成,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出炉。这一涉及全国约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改革措施将产生哪些影响?

27个职称系列改革指导意见出炉,增设11个系列正高

9月以来,许多地方启动了今年的职称评定工作。尽管还没收到正式通知,江西景德镇的陶瓷绘画师李小贵非常期待:“2015年我评上副高,本来以为一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这个职称‘天花板’会突破。”

李小贵从事陶瓷绘画18年,在当地小有名气。按照过去的规定,就算他终其一生雕琢技艺,也只能止步副高。

今年2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发布《关于深化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这一行业的人员首次设置正高职称。“这是对我们专业水平的更高认可,激励大家进一步提高造诣。”李小贵说。

尽管职业评价体系已经多元化、市场化,但在诸多行业企业,职称仍是衡量一个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并与工资待遇、科研资源、上升通道等密切相关。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包括中小学教师、高校教师、医护人员等在内的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指导意见全部出台。

“不只是工艺美术人才,这次改革增设工程、经济、会计等11个系列的正高,惠及近3000万专业技术人员。改革健全了制度体系,完善了评价标准,创新了评价机制,着重解决评价标准不合理、一刀切等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副司长刘冬梅说。

涉及8000万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定政策,迎来多年未有的大调整:

——工程、农业等一批职称系列的评审专业得以细分;

——新兴职业不断纳入职称评价范围,新增动漫游戏、运动防护师、快递工程等13个评审专业;

——针对不同行业特点,实行考试、评审、考评结合、面试答辩、实践操作等多元化评价方式;

——对研究人员探索实行代表作制度;

——对互联网领域的奇才、“怪才”建立评审绿色通道……

“这是现行职称制度实施30多年来首次进行的全面系统改革。种种突破性的安排,旨在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制度。”刘冬梅表示,核心目标是从申报上打破身份、档案等制约,畅通各类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从评审上减少条条框框,让干得好的'人能评得上,真正树立以实绩论英雄的导向,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的巨大潜能。

鼓励以实绩论英雄,解决评价与使用相脱节问题

“这次改革不再唯学历、唯资历,论文、学历不做‘硬杠杠’,以实绩论英雄。”刘冬梅说,对医护人员主要突出临床实践能力,对教师主要看教学质量,鼓励大家在一线建功立业。

56岁的于刚是山东省立医院眩晕诊疗中心主任,因医术精湛,被称为山东治晕“之一人”,常年一号难求。但也正是因为精力主要放在临床上,论文和科研成果较少,他获评副高14年还没评上正高。

两年前,山东试水卫生职称“双自主”改革,于刚被定为临床优势型人才,通过侧重临床实绩、降低论文评价,在2020年3月获得主任医师的证书。

“职称毕竟是对专业水平的认可,申请加入专业学会或者申报科研项目都对职称有较高要求。另外,评上正高也有利于带团队、开展工作。”于刚坦言。

2020年,包括山东省立医院在内的55家改革试点单位,共有5037名专业技术人才取得高级职称。

此次改革令职称评价标准回归岗位需求和实际贡献。比如,对高校教师不再以SCI、SSCI等论文指标作为参评前置条件和判断的直接依据;对医护人员加强医德医风和从业行为评价,淡化论文要求;对翻译、演员、计算机等行业不再做学历要求等等。

近日,山西省发布2021年全省中小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审通知,要求校长、园长和各级教研室教研员如果不从事学科教育教学,不得申报正高级教师,同时取消了申报正高级教师的奖励和荣誉要求。

太原市某小学教师张静认为,教师的本职工作就是教书育人,有了好的评价标准,老师们更能安心站讲台,全心谋教学。

南京林业大学蒋华松没有发表一篇论文,仅以教学业绩评上了教授;只有高中学历但创作成果斐然的江苏作家周洁,从中级直接获评正高;航天六院长动集团军品事业部车二班班长黄汉华等1万多名操作工、电工、钳工等,打破学历和身份限制评上正高……

“随着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先行破冰、红利释放,改革取得了阶段性重要进展,显著提高了人才评价科学化水平,解决了人才评价与人才使用相脱节,评上的用不上、用上的评不上等问题。”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人才理论与技术研究室主任孙锐表示。

破除条条框框后,如何确保公平公正?

5年来,职称政策制度体系初步确立,标准、程序等方面基本有规可依、有据可循。但记者采访发现,强调论文篇数、论资排辈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困扰人才的“烦心事”“老难题”尚未完全破解。

“国家的改革指导意见提出要科学对待论文、论著等研究成果。但看最近单位发的评审通知,对论文的要求还是没变。”北京一家事业单位的陈女士告诉记者。

这家单位负责人事工作的徐先生则认为:“职称标准破易立难。尽管论文与业务关系不大,但评职称总要有一些衡量标准。如果论文、奖项、年头这些都不看,那拿什么来筛选?”

在采访中,部分“211”高校的青年教师也表达了困惑:“核心期刊论文数至少是一个相对公平的指标,现在不拿它作为要求,那就没有硬性标准了。评审决定权都在专家委员会,谁来决定请哪些专家?如何排除人情干扰?操作空间会不会更大?”

少数受访者反映,职称能不能评得上、多久能评上,还是受人情世故、资历年限以及和领导的关系等因素影响。

“破‘四唯’是中央的明确要求,是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举措,但‘不唯’不是‘不要’,不能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国家层面已经制定了新的标准条件,建立了综合监管体系,现在要做的是推动各项改革落地落细。”刘冬梅说。

“各单位需要着眼实际,进一步完善改革配套措施,根据行业和专业差异,选择论文和奖励权重,研究制定评价能力、贡献和业绩的细化指标。”孙锐说。

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加强职称评审全流程监管、完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核准备案制度。“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孙锐建议,下一步需细化相关办法,推进制度落地,去除企事业单位行政化、官僚化干扰,同时推动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职称评价。

刘冬梅也表示,将进一步加强评审专家队伍建设,建立专家诚信记录,健全同行评价机制,尽可能地提高职称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和针对性。

职称评审将产生大变化2

日前

湖北向广大企业

下放职称评审权!

符合条件的企业

不仅可以承接

本单位职称自主评审

还可以承接

本行业职称社会化评审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人才发展激励促进科技创新,湖北省人社厅经过前期调研,按照服务发展、科学评价、以用为本的原则,向广大企业下放职称评审权,并会同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国资委联合发文,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承接职称评审权。

文件明确,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省属企业承接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权的条件由省级人社部门制定,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企业承接中级、初级职称评审权的条件由市州级人社部门制定。

承接高级职称评审权的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明确的行业主管部门,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在职称评审或其他方面没有发生违规违纪等行为。其中,承接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的企业,参保职工应在2000人以上,已取得高级职称40人以上,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占职工总数的30%以上,或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承接高级职称社会化评审权的企业,要能够代表本行业发展的全省更高水平,具有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符合条件的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承接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可适当放宽参保职工、已取得高级职称人员数量要求。

文件指出,承接按企业申请、各级人社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考察评估和分级核准备案的程序进行。经核准备案的企业,可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承接自主评审权的企业,可打破每年集中评审一次的做法,采取一事一议等方式开展常规评审,评审结果由企业自主确认、自主使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按程序录入国家和省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

此外,对于已承接自主评审权企业的辅系列专业技术人才和不能承接职称评审权企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按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人事 *** 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或设在相关区域的非公企业人才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推荐参加相应专业评委会的社会化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