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职称由哪里评选
参考:
添加微信好友, 获取更多信息
复制微信号
还有,互联网和报刊谈及赵丽华时,都说她是“国家一级作家”或“国家一级诗人”,错了。我国评定职称办法规定,职称都由申报者所属的厅、局、司级单位的评委会评定,经省、部级机关下设的专门机构核准,发给资格证,与“国家”无关;而且各个系列的职称都有明确的定名,如,高教系列是“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编辑系列是“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文艺创作系列则直称其级数,从“文学创作专业一级作家”至“文学创作专业四级作家”。赵丽华已从事诗歌创作多年,写过不少较好作品,大概已被评为“一级作家”,但决不会被评为“国家一级作家”,“国家一级诗人”则绝对是恁空杜撰(目前在报刊、文艺演出中时常可碰到的“国家一级歌唱家”、“国家一级画家”等职称同样有违真实)。将她的职称“加料”为国家级,目的显然是为“梨花体”和她本人造势。
广东省文学创作专业文学创作一级作家资格条件
(试行)
评定标准:文学创作一级作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深厚的文学修养、广博的文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学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掌握国内外文学创作的发展动态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有较高的创作水平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创作成就卓著,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热心扶持文学新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党政机关公务员除外)专业或业余从事文学创作(含文学评论)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在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评审后,如发现有以上行为的,一律撤销所取得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条 资历条件
(一)参加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门组织的基本素质考核,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3年以上。
2、取得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未达到上述年限,但创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在文学方面有突出贡献专家或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 *** 特殊津贴专家之一项。
(2)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获得国家级文学奖项1个;或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累计获得国家级文学奖项2个。
(3)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获得省级文学常设性奖项2个;或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累计获得省级文学常设性奖项3个。
(4)创作成绩卓著,在全省文学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全国同行中有较大影响。
第四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文学创作专业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如文学讲习班),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有很高的写作技巧、很深的艺术造诣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
(二)独立或合作创作正式出版文学新作品3部(文学评论著作2部)以上,并至少有1部受到国内文学界的高度评价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并享有较高知名度。
(三)独立创作的作品在全国性文学刊物(含文学评论刊物)发表3篇(含3篇)以上,或在省级文学刊物发表6篇(含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全国文学界产生影响。
(四)圆满完成各级作协分配的创作任务,热心扶植文学新人,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第六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中国作协主办的各项文学奖(含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全国儿童文学奖等)1个。
(二)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
版署、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组织的各项文学奖1个。
(三)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国家部门或国家级文学刊物组织的各项文学奖2个。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翻译成外国文字介绍到国外,并产生一定影响。
2、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国家出版社收入全国权威性选集出版,并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3、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全国性文学刊物转载并评价,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4、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其他艺术门类,并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第七条 附则
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之一、二、三、四、五、六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文学创作一级作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及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
说行天下 是非常不错的小说网站大全,你值得拥有。
现在的作者分几个等级,
以下是一篇文章山西作家职称评定,里面有说到作家职称的等级分类,相信楼主看了就能知道了: 是不是作家谁说了算——质疑作家职称评定制度 时间:06-03 09:28 作者: 黄东成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台港之旅,见到了许多文朋诗友,相聚甚欢。席间谈起大陆作家按月拿固定工资之事,山西作家职称评定他们无不艳羡。台湾、香港基本上没有专业作家,作家都另有自己固定的职业,写作仅只是一种爱好,一种虔诚的业余爱好。也有极个别畅销书作家如梁羽生、古龙等名牌大腕,那是出版商吃他们了,宁可倒三七开,甚至倒二八开,也抢着给他们出书,大概他们可以称之为专业作家。 作家为什么要评职称?又由谁来评定这个职称?他们都感到不可思议,难以理解。 作家,绝不是靠几个人评短议长评出来的,而是因其作品被社会承认才脱颖而出。况且,你们将作家分成一、二、三、四级,也就是一、二、三、四等,这样的定位合适么?巴金、冰心是几级?如果巴金、冰心两位大师是一级作家的话,还有谁有资格与他们匹敌也能评为一级?倘若任何什么人(包括知名、不知名的)很容易都能评上一级的话,作为评职称本身还有多大意义,说穿了无非只是为了每月工资单上多加上一两个数码。 会不会有人就此躺在×级作家的工资单上吃老本,再也没有任何作品问世了?还有,一级作家写的作品,能保证都是一级精品名作么?多年不再动笔,读者几乎已经将此类作家遗忘,还能是终身的一级作家么,还能被认为是“作家”么?相反,被认定是末流的三、四级作家,就一定写不出有社会价值、有艺术品位、兼有轰动效应的名作么? 针对一连串的问题,我几乎插不上话。就我所知道的告诉他们,原来中央制定的13个职称系列中并没有作家这一系列,作家嘛,原该以文取酬,凭作品拿稿费,天经地义。可是有作家心理不平衡了,各行各业的知识分子都有职称,为什么作家不该有?这不仅仅是多拿几个钱的问题,还关系到作家的社会地位。于是,三绕两绕,职称里面就多出了个作家系列。即使没有作品的“作家”,也就照样可以毫不脸红地按时获取工资。 作家评职称的利与弊,对繁荣创作的是与非,尚难定评,非本文之所论。不过,从已经反映出来的问题和矛盾看,确实出乎政策制定者的意料之外。 按说,作家系列的高级职称本有客观标准:一级作家至少要有两本专著以上、发表数十上百万字的作品;二级作家则需有两本著作及发表数十万字的作品。但实际操作中,“客观标准”往往失去效应,没有著作的照样能评上一级,有多本著作的反而评不上一级。即不该上的上了,该上的没有上。原因何在?权力意志。圈子内的,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圈子外的,说你不行就不行行也不行。或者卡你指标,或者指定评委,或者掌握三分之一选票……手法与办法不胜其多。总之,权力意志成了没有标准的绝对标准。 据悉,某地作家协会受命作家系列的职称评定前,专业作家不评职称,刊物编辑职称则送往出版系列评委会评定,时有不如愿不遂意情况发生。自作家系列下达后,负责职改的作协某领导人得意之色溢于言表,会上当众宣称:这下我们自己评定职称,好掌握了。好掌握者,两层意思,一可不受外单位的制约,再则想怎么干就可以怎么干了。这个领导人曾多次努力为他的一个圈里人谋求“正高”未果,恰此时,立即顺水推舟将其纳入作家系列申报一级作家。奈因实在没有任何作品,有坚持原则的评委坚决予以 *** ,终于使出杀手锏,干脆将敢于 *** 的评委排除出评委班子,方如愿以偿,评上一个“没有作品的一级作家”。尽管贻笑大方,丑闻捅 *** 级报刊,也无法扳倒“一级作家”的既成事实,此不能不承认乃“掌握”之功。 圈内人不够条件的可以“掌握”上去,不同意见者够条件的当然也能“掌握”下来。就在同时,有个出了十多本专著颇有影响的作家申报一级,总是少一票而不予通过。究其原因,这个作家曾经得罪过这位掌握职改实权的领导。对待忿忿不平的群众议论,该领导一推六二五,“这是评委们无具名评定的”。知道内情的群众讪笑:评委不是由你确定的么?甚至,办了离退手续、圈子里的“没有作品的一级作家”能纳入评委班子,反而还在位的作协常务副主席却不予进入评委班子,这不是很能说明问题了么? 难怪,有人对此强烈对比编了绕口令式的笑话连讽带刺:写了十多部书的作家评一级得由“没有作品的一级作家”来评定,而“没有作品的一级作家”极力否定写了十多部书的作家没有资格上一级。看看,多拗口。 由此可见,评委评出的一、二、三、四级作家,不可不信,不可全信。作家的知名度及真假作家的认定,绝不凭借评定的职称等级而论。以上例证虽属个别,当不可因此全部否定评委制,但反映出来的变相暗箱操作的问题和矛盾,已然明明白白。可见评委制并非惟一。权力、权势、权利以及派性对职称评定的干扰,已绝非个别,应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引以为训。 作家,也应与国际接轨,还是应该靠作品说话。现在,生活中大量存在着有名无名、大大小小的各类自由撰稿人,单汇集在北京的就有几千人之多。他们不拿国家一分钱工资,根本没有什么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概念,全凭各自的实力激烈竞争。他们反对作家评职称。照他们的说法,是骡子是马牵出来遛遛。大作家,小作家,社会自会以其作品论定,绝不靠职称判定。 据悉,有一个省的作家协会已开禁给业余作家也评职称,只是不与工资挂钩。其实,除了听起来好听,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现在,教育界、社科院据悉已逐渐开始取消职称与工资挂钩。山东省教育厅负责人透露,该省大学中学逐步取消职称评审,实现教师职务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改革。看来,作家评职称的改革迟早也得提上议事日程。 但愿“没有作品的一级作家”从此绝迹。
一级作家正高吗
一级作家不是正高。作家没有职位,只是一种头衔。文学创作一级作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
文学创作一级是从事文学创作专业人员的职称名。评审文学创作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对符合评审条件的作家进行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晋级。
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对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要求,客观公正的评价文学创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繁荣文学创作事业。
评定标准:
1、文学创作一级作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深厚的文学修养、广博的文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
2、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学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3、掌握国内外文学创作的发展动态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
4、有较高的创作水平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创作成就卓著,在国内有广泛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
5、热心扶持文学新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职称评审的流程是什么?
中级职称评定流程:
1、确认申报条件:首先确认申报条件是否达到,这个主要是学历,专业,工作经验。
2、安排:自每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文件下发后,由我处对申报人员领取并填写的各种表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统一上报时间。
3、申报:要求申报人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现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业绩总结,所需要上报的评审材料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规范整齐、保证质量,并按规定加盖单位的公章。
4、审核:认真审核专业技术人员申报的各种材料,特别对申报高级职称和重点专业的人员,严格把关,保证上报材料的质量。
5、上报:按照各专业评审委员会接收材料的时间要求,由我处准时分送到各对口专业评委会或相关部委人事部门。
6、公示:按各专业部门公示时间,在相应人事局或人事厅网站公示。忘各申报人员及时查询,保证评审公正性,公平性。
7、证书发放:证书下来之后,之一时间通知学员查询,领取证书。
申报条件
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职称评审
什么事一级作家和二级作家?
山西作家职称评定我国评定职称办法规定山西作家职称评定,职称都由申报者所属的厅、局、司级单位的评委会评定,经省、部级机关下设的专门机构核准,发给资格证,与“国家”无关;而且各个系列的职称都有明确的定名,如,高教系列是“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编辑系列是“编审”、“副编审”、“编辑”、“助理编辑”,文艺创作系列则直称其级数,从“文学创作专业一级作家”至“文学创作专业四级作家”。 评定标准:文学创作一级作家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水平、深厚的文学修养、广博的文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生活积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学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掌握国内外文学创作的发展动态及相关知识的最新发展;有较高的创作水平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自己的艺术风格,创作成就卓著,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和较高的知名度;热心扶持文学新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之一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广东省作家协会会员中(党政机关公务员除外)专业或业余从事文学创作(含文学评论)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努力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在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评审后,如发现有以上行为的,一律撤销所取得的资格,三年内不得申报。
第三条 资历条件
(一)参加文学创作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部门组织的基本素质考核,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3年以上。
2、取得文学创作二级作家资格或有关的相应资格后,继续从事文学创作未达到上述年限,但创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获国家或省批准的在文学方面有突出贡献专家或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享受 *** 特殊津贴专家之一项。
(2)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获得国家级文学奖项1个;或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累计获得国家级文学奖项2个。
(3)正式出版的个人专著获得省级文学常设性奖项2个;或公开发表的单篇作品累计获得省级文学常设性奖项3个。
(4)创作成绩卓著,在全省文学界有较高的知名度,在全国同行中有较大影响。
第四条 继续教育条件
任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文学创作专业的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 *** 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如文学讲习班),达到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五条 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努力深入生活,有很高的写作技巧、很深的艺术造诣和丰富的创作经验,已形成鲜明的个人艺术风格。
(二)独立或合作创作正式出版文学新作品3部(文学评论著作2部)以上,并至少有1部受到国内文学界的高度评价在全国有广泛影响,并享有较高知名度。
(三)独立创作的作品在全国性文学刊物(含文学评论刊物)发表3篇(含3篇)以上,或在省级文学刊物发表6篇(含6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全国文学界产生影响。
(四)圆满完成各级作协分配的创作任务,热心扶植文学新人,对文学事业有较大的贡献。
第六条 业绩成果条件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中国作协主办的各项文学奖(含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全国儿童文学奖等)1个。
(二)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中宣部、文化部、新闻出
版署、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组织的各项文学奖1个。
(三)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获得国家部门或国家级文学刊物组织的各项文学奖2个。
(四)具备下列条件之两项:
1、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翻译成外国文字介绍到国外,并产生一定影响。
2、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国家出版社收入全国权威性选集出版,并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3、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全国性文学刊物转载并评价,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4、独立或合作的文学作品,被改编成其他艺术门类,并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
第七条 附则
凡符合上述条件,提交之一、二、三、四、五、六条规定的材料者,可申报文学创作一级作家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及程序送评。否则,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受理,评委会不予评审。
评论已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