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农大信息学院教师待遇

本人是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山西农大职称评聘的学生山西农大职称评聘,大四山西农大职称评聘,因为我们大四现在归山西农业大学管山西农大职称评聘,所以只是对以前老师的待遇有比较含糊的山西农大职称评聘了解。现在山西农业大学信息学院在两年前搬回了太谷,离山西农大公交有十几分钟分钟的路吧,如果是导师的话,工资应该是2000左右,辅导员听说1000左右,反正都肯定不会上了3000,保险和公积金不详,住宿好像不安排,好多老师都是在山西农大家属楼自己租房子,月租500+,我们现在考研住的就580每月,户口不详,不过信息的老师除了外聘农大的老师外,大部分都是合同制,不入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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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职称评完多长时间聘

职称评审和聘用是两码事情。首先来讲,就看职称评审机构和聘用机构是否一个?如果是一个,那么职称评选成功以后,只要评审文件下发了,比如同是中国石油评审,也在中石油工作,那下发了就直接聘用(不过聘用文件会稍微晚一点,不过聘用时间还是会按照下发的时间计算的的),单位就可以聘用上了,但是有些不是一个同一个系统评审的,如评审在四川省,但是在中石油工作,聘用就要看你单位的实际规章制度怎么规定的了。

[山西省]山西农大职称评聘,山西农业大学职称

什么是职称?怎么进行职称申报、评定?

专业技术人员山西农大职称评聘的水平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来标识山西农大职称评聘,简称职称。

申报要求山西农大职称评聘

1、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符合相应职称系列或者专业、相应级别职称评审规定的申报条件。

2、申报人应当为本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

评定的基本程序:

职称评审要严格遵循申报、审核、评审、公示、确认等基本程序,各环节应当符合具体程序规定。申报人及工作单位、职称评审委员会及组建单位、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等要按照规定履行相应职责,并承担相应义务,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1、职称适用范围: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该规定。

2、职称评审的主体:

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等开展职称评审工作应当申请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国家对职称评审委员会实行核准备案管理制度。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组建单位负责,受组建单位监督。

参考资料:人民网-职称评审这些事,山西农大职称评聘你知道吗?

职称评定又出新规

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1.25个职称系列国家评价标准条件要求所晋升职称须和下一层级职称为同一系列(专

业),按照省人社厅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专技人才转评、参考准备期限,设定2年过渡期。

自2024年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

(2)2022年3月31日(含)之后选派的 *** 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援臧援疆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2)14号)相关要求进行,之前选派的仍执行先前有关规定。

(3)按照破除“四唯”推进科学评价的要求,全市各系列(专业)要根据省人社厅修改完善

的评价标准,启动我市职称电报评价标准修改完善,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请各系列(专业)深入开展调研,对标国家和省里评价条件,把握行业实际,做好评价标准修改完善工作,从2023年起,一律按照新修订的标准条件开展职称评审工作。

(4)各区县(市)人社局、各评委会组建单位应按照人社部职称评审信息上传规定和《关于清理规范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湘职改办(20201号)要求,向市人社局报送年度中

初级职称评审(初任)相关数据,进行数据归集。

(5)职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范围广,时间跨度长,凡未参加过职称业务培训的以及新到职称岗位工作的人员需仔细阅读《长沙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政策文件和职称实务操作指南(2022版)》,开评前与相关业务部门至少对接一次,准确熟练堂握职称工作要求,提高服务广大专技人。

职称怎么评定呢?

职称评聘已经成为制造教师内部矛盾,影响教师心理健康,下降工作积极性的主要原因。教师职称评聘在现阶段已失去了最初设定的激励的预期,从利大于弊到现在的弊大于利。这是众多一线教师的共设,职称评聘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

我想举几个真实的例子。

其一、每年的职称评聘季是教育系统 *** 告状高发期。在某县某乡曾出现去年老舅告外甥,今年外甥告老舅的极端事例。为晋级亲情都可抛到一边,更不要说同事感情了。

其二、某县某乡,一位中年女教师经过多年艰辛努力,终于在某年晋升高级职称,在得知评审通过后,尚未拿到正式批文前,她就马上找到校长,说身体不适,要从主要学科调成副科,否则就请假回家。在某地县直小学,晋升到高级职称,仍在一线工作的教师屈指可数。据他们说,晋级过程中,低眉顺目,低三下四,晋上了就要扬眉吐气,好好安抚一下自己受伤的心灵。

其三、某县某校,二百多名教师,其间有三四年,没有一个晋升中级的指标。一是因为指标确实少,二是这少得可怜的指标被有话语权的个别人走了小路。

很多一线教师都希望,仿照公务员职级晋升制度,修改现行的教师工资制度,简化或者取消职称评审,让教师们和公务员一样按年限自动晋级。只有这样才能让教师静心工作、幸福的教学,也只有这样中国教育才能吸引更多优秀的人才。

这些问题,在今年两会热议,到底该怎么评,做为一线教师,我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一、建立教育公务员制度

根据我国的现实国情,参照日、韩、法、德等国家的做法,建议建立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修改《教师法》或对《公务员法》做出补充规定。

从法律上保证中小学教师的工资待遇与公务员一致,提高教师职业的吸引力及其社会地位,进而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水平。

二、取消职称评聘

据笔者了解,国外没有职称评定制度,国外教师工资待遇一般与工作年限挂钩,工作时间越久一般待遇越好。

我国如果借鉴的话,比如中级职称以下,教师工作三年自动晋升为中级职称,不要让教师为了晋升职称而把时间耗费在许多与真正教学关系不大的杂事上。

三、只论条件,不限名额的动态评聘机制。

如果短期内不能取消职称评定,则放开指标限制。教师教学实绩、教学能力、师德这些,放到学校进行考核;把科研成果等放到学术评审小组进行考核;而这两项考核,都应该有监督机构介入。现在,为取得指标花钱找关系走后门的大有人在。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人社局下发批复文件和主管部门下发聘用文件有时间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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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有关问题山西农大职称评聘的通知

来源山西农大职称评聘: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2-05-23 17:57:40

各开发区、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山西农大职称评聘,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及山西农大职称评聘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做好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职称聘任的原则

(一)职称聘任工作应贯彻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由用人单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能力和岗位需要进行择优动态聘任,实现人才与岗位的更佳配置。

(二)单位制定职称聘任方案和聘任条件,明确各级、各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具体聘任条件,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程序规范,条件合理。

二、职称聘任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山西农大职称评聘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三)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且具备按照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经评审或考试取得的相应职称资格,职称资格与受聘岗位工作相匹配;

(四)通过考试取得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具备考试报名条件规定的更低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五)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学术、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六)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七)完成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任务;

(八)对需要具备执业资格的岗位和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系列和专业(如卫生、教师、建筑、锅炉压力容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医药保健等)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方可聘任相应职称;

(九)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规定的其它岗位聘任条件。

三、事业单位职称聘任的程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要有相应的空缺岗位,符合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政策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政策执行。

(一)公布空缺岗位、岗位职责、聘任条件、工作程序及聘任有关事项;

(二)应聘专业技术人员提出书面申请;

(三)单位根据“三重一大”相关要求及聘任程序,研究确定聘任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四)公示无异议人员,填报《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表》,经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须报同级 *** 人社职改部门备案后,方可办理岗位聘用和工资兑现相关手续;

(五)单位印发职称聘任文件,单位负责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颁发聘任证书。

四、关于职称聘任合同

单位与受聘职称人员应以合同的形式确立聘任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的签订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原则。职称聘期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作性质由单位确定,每一任期3-5年,也可根据科研课题和项目的周期聘任。聘任期满后,考核合格须续聘的必须重新签订合同。对于不能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实行高职低聘、缓聘或解聘。聘任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应按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职称不得聘任

(一)违规跨地区、跨单位申报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已达到退休年龄且未经批准延迟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取得的职称与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不一致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晋升职称后在党政处分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在基层定向评价取得职称调入到适用范围外的专业技术人员。

六、关于职称聘任时间及工资待遇兑现

(一)职称聘任时间不得早于职称任职文件下发时间。

(二)职称聘任后,从办理岗位聘用下月起兑现相应职称岗位工资。

(三)专业技术人员兼任行政领导职务的,任职期间的工资待遇,可按主要任职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七、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备案材料

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汇总表1式2份并附电子版(单位存档),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表(个人档案存档)、最新的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职称聘任公示报告、考试取得职称人员须另外提交职称证书及近4年的年度考核表。

八、有关要求

(一)在国家及我省确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范围内,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业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符合对应条件的人员按照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要求和聘任程序,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从事专业工作年限应符合我省有关要求。具体专业及聘任职务见附件1。

(二)从外地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考试 *** 来我市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郑前取得的市外初、中级职称资格或省外高级职称资格。应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进行职称资格确认,换发郑州市职称资格证书后,方可按有关规定聘任职称。

(三)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评价取得的职称资格适用范围为同级基层单位。基层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仅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聘任,乡镇副主任医师仅限于乡镇卫生院、农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聘任,农村学校中小学中、高级教师仅限于农村学校聘任。

(四)职称聘任工作涉及专业技术人员切身利益,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履行主体责任,充分考虑事业可持续发展和队伍建设的要求,统筹规划,加强管理,根据职称评价结果合理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实现职称评价结果与岗位聘用、考核、晋升等相衔接,不得只评不聘,造成事实上的评聘分开。要健全聘期考核制度,加强聘后管理,在岗位聘用中实现人员能上能下。

(五)各级 *** 人社职改部门、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职称聘任工作的指导协调,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对在聘任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河南省职称评聘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可结合工作实际参照本通知执行。

(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 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2. 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表

3. 郑州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聘任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