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在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查询投标企业信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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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4号令)

2005年7月13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08年7月23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之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4月20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之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实行道路客运企业等级评定制度和质量信誉考核制度,鼓励道路客运经营者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禁止挂* 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

第二章 经营许可

第七条班车客运的线路根据经营区域和营运线路长度分为以下四种类型:

一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地区所在地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

二类客运班线:地区所在地与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三类客运班线:非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

四类客运班线:毗邻县之间的客运班线或者县境内的客运班线。

本规定所称地区所在地,是指设区的市、州、盟人民 *** 所在城市市区;本规定所称县,包括县、旗、县级市和设区的市、州、盟下辖乡镇的区。

县城城区与地区所在地城市市区相连或者重叠的,按起讫客运站所在地确定班线起讫点所属的行政区域。

第八条包车客运按照其经营区域分为省际包车客运和省内包车客运,省内包车客运分为市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和县内包车客运。

第九条旅游客运按照营运方式分为定线旅游客运和非定线旅游客运。

定线旅游客运按照班车客运管理,非定线旅游客运按照包车客运管理。

第十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 *** 》(GB18565)的要求;

(2)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本规定所称高速公路客运,是指营运线路中高速公路里程在200公里以上或者高速公路里程占总里程70%以上的道路客运。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4.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而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本规定所称交通责任事故,是指驾驶人员负同等或者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

(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执行;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第十二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业的相关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见附件2);

2.可行性报告,包括申请客运班线客流状况调查、运营方案、效益分析以及可能对其他相关经营者产生的影响等;

3.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第十五条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二)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自有营运客车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复印件;

(三)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如果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当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四)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五)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所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者委托书。

第十六条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见附件3);

(二)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三)拟 *** 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四)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五)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的客运运力投放、客运线路布局、主要客流流向和流量等情况。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查客运申请时,应当考虑客运市场的供求状况、普遍服务和方便群众等因素。

第十八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以及本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道路客运经营、道路客运班线经营和客运站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九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道路客运经营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客运站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4),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范围、车辆数量及要求、客运班线类型;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告知被许可人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5),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主体、班车类别、起讫地及起讫站点、途经路线及停靠站点、日发班次、车辆数量及要求、经营期限;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证明》(见附件8),告知班线起讫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属于跨省客运班线的,应当将《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抄告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终到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客运站经营申请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6),并明确许可事项,许可事项为经营者名称、站场地址、站场级别和经营范围;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二十条受理跨省客运班线经营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后7日内发征求意见函并附《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传真给途经上下旅客的和目的地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征求意见;相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10日内将意见传真给受理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同意的,应当依法注明理由,逾期不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相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跨省客运班线经营申请持不同意见且协商不成的,由受理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通过其隶属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各方书面意见和相关材料报交通运输部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交通运输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受理申请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为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一条被许可人应当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二条被许可人应当按确定的时间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书。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核实被许可人落实了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且车辆符合许可要求后,应当为投入运输的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属于客运班车的,应当同时配发班车客运标志牌(见附件7)。正式班车客运标志牌尚未 *** 完毕的,应当先配发临时客运标志牌。

第二十三条已取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按本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进行申请。

第二十四条向不同级别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由更高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注明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许可的经营范围,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再核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下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已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上述要求予以换发。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形式投资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经营的,应当同时遵守《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道路客运经营者设立子公司的,应当按规定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经营许可;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二十七条对同一客运班线有3个以上申请人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采取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实施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相关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确定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实施跨省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可采取联合招标、各自分别招标等方式进行。一省不实行招投标的,不影响另外一省进行招投标。

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二十八条在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许可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对等投放运力等不正当理由拒绝、阻挠实施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第二十九条客运经营者、客运站经营者需要变更许可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按本章有关规定办理。

客运班线的经营主体、起讫地和日发班次变更和客运站经营主体、站址变更按照重新许可办理。

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经营者在取得全部经营许可证件后无正当理由超过180天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连续180天以上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

第三十条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十一条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暂停、终止班线经营,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申请。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在届满前60日提出申请。原许可机关应当依据本章有关规定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重新办理有关手续。

客运经营者终止经营,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相关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客运标志牌交回原发放机关。

第三十二条客运站经营者终止经营的,应当提前30日告知原许可机关和进站经营者。原许可机关发现关闭客运站可能对社会公众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采取措施对进站车辆进行分流,并向社会公告。客运站经营者应当在终止经营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回原发放机关。

第三十三条客运经营者在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后申请延续经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予以优先许可:

(一)经营者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

(二)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特大运输安全责任事故;

(三)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情节恶劣的服务质量事件;

(四)经营者在经营该客运班线过程中,无严重违法经营行为;

(五)按规定履行了普遍服务的义务。

第三章 客运车辆管理

第三十四条客运经营者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客运车辆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客运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客运经营者指定车辆维护企业;车辆二级维护执行情况不得作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路检路查项目。

第三十五条客运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客运车辆检测,车辆检测结合车辆定期审验的频率一并进行。

客运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 *** 》(GB18565)和《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规定进行检测,出具全国统一式样的检测报告,并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客运车辆技术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车辆技术等级在《道路运输证》上标明。

第三十六条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营运车辆技术检测标准对客运车辆进行检测,如实出具车辆检测报告,并建立车辆检测档案。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客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

(一)车辆违章记录;

(二)车辆技术档案;

(三)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四)按规定安装、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行车记录仪情况;

(五)客运经营者为客运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第三十八条鼓励使用配置下置行李舱的客车从事道路客运。没有下置行李舱或者行李舱容积不能满足需求的客运车辆,可在客车车厢内设立专门的行李堆放区,但行李堆放区和乘客区必须隔离,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严禁行李堆放区内载客。

第三十九条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和交通部颁布的《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的要求实施。

第四十条禁止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拼装的、检测不合格的客车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第四十一条客运经营者和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分别建立客运车辆技术档案和管理档案,并妥善保管。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客运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主要部件更换情况、修理和二级维护记录(含出厂合格证)、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行驶里程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车辆管理档案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车辆基本情况、二级维护和检测记录、技术等级评定记录、类型及等级评定记录、车辆变更记录、交通事故记录等。

第四十二条客运车辆办理过户变更手续时,客运经营者应当将车辆技术档案完整移交。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经营者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十三条客运经营者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者经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客运车辆,应当及时交回《道路运输证》,不得继续从事客运经营。

第四章 客运经营管理

第四十四条客运经营者应当按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决定的许可事项从事客运经营活动,不得 *** 、出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

第四十五条道路客运企业的全资或者绝对控股的经营道路客运的子公司,其自有营运客车在10辆以上或者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5辆以上时,可按照其母公司取得的经营许可从事客运经营活动。

本条所称绝对控股是指母公司控制子公司实际资产51%以上。

第四十六条道路客运班线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资源。班线客运经营者取得经营许可后,应当向公众提供连续运输服务,不得擅自暂停、终止或者 *** 班线运输。

第四十七条客运班车应当按照许可的线路、班次、站点运行,在规定的途经站点进站上下旅客,无正当理由不得改变行驶线路,不得站外上客或者沿途揽客。

经许可机关同意,在农村客运班线上运营的班车可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点等灵活的方式运营。

本规定所称农村客运班线,是指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

第四十八条客运经营者不得强迫旅客乘车,不得中途将旅客交给他人运输或者甩客,不得敲诈旅客,不得擅自更换客运车辆,不得阻碍其他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四十九条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在载客人数已满的情况下,允许再搭乘不超过核定载客人数10%的免票儿童。

客运车辆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五十条客运经营者应当遵守有关运价规定,使用规定的票证,不得乱涨价、恶意压价、乱收费。

第五十一条客运经营者应当在客运车辆外部的适当位置喷印企业名称或者标识,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监督 *** 、票价和里程表。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交通运输厅设15个内设机构和省交通战备办公室、驻厅纪检组、省公路运输工会。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厅机关日常工作。承办综合性报告、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承办厅机关文秘、政务信息、督查、机要、新闻宣传、 *** 、文书档案、保密、值班、财务、接待等工作;牵头组织交通运输目标责任制考核和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厅机关后勤行政管理工作。

(二)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厅属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担厅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干部教育培训、职业资格制度建设、技术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和对外劳务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外事工作;承担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相关事务;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研究提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政策、体制改革与结构调整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有关立法规划和协调工作;承办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交通法制宣传教育;承办相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资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核发,执法文书、执法车辆及服装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综合规划处(招商引资处)

组织编制全省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和发展战略,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起草公路、水路行业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提出有关政策和标准;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前期工作审核;提出我省交通运输有关专项资金投资政策、资金安排建议和预算,并监督实施;承担本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和指导交通行业统计、信息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和场站规划。

(五)财务收费管理处

拟订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运输发展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负责专项资金、决算、 *** 采购、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等有关财务工作;起草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收费公路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对厅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指导全省交通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

(六)建设和管理处

组织拟订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维护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承担重点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工程造价、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承担高速公路、重要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公路、水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工作;参与公路、水路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的拟订工作;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

(七)综合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行业指导办公室)

参与拟订全省综合运输体系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工作;承担全省道路和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全省道路、水路运政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交通枢纽、运输场站初步设计审核、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承担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参与道路、水路运输事故调查工作;指导城市客运管理,承担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城市地铁和轨道交通运营等的指导工作;承担跨省客运管理;承担港航监督、船舶技术检验管理工作。

(八)安全监督处(应急办公室)

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承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指导全省交通防汛、防疫、防震、消防等工作,协调全省突发公共事件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九)科技处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科学技术、教育、信息化、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政策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技术规范、规程并监督实施;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技术改造、技术培训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交通运输职业技术教育管理和交通行业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开展交通科技开发、成果推广、对外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

(十)公安处(路政管理处、省公安厅交通公安处)

承担交通运输公安、保卫、路政、综合治理及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公安管理工作;承担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一)治超处

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治超工作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路政等公路交通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路面执法,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负责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工作;承担公路治超站点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治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十二)审计处

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厅属企事业单位财务收支、预算内外资金、厅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交通费收、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使用等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外部审计的协调配合及审计成果的应用工作。

(十三)行政审批管理处

(十四)厅直机关党委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五)离退休人员管理处处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六)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简称省交通战备办)承担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挂*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管理、指导全省交通战备工作。

(十七)驻厅纪检组、监察室

纪检监察机构按晋办发〔2005〕17号文执行(行政编制5名已划转省纪检委统一管理)。

(十八)省公路运输工会

山西省公路运输工会是省交通厅党组和省总工会领导下的交通运输行业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根据省总有关文件及省编办机构批复通知,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厅党组及上级工会确定的工作目标及任务,根据“工会法”和全总、省总的指导方针,组织开展全系统工会工作;

2、督促检查对厅党组和上级工会关于工作的决策、决定、指示的贯彻落实;

3、突出工会维护职能,加强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各级工会广泛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增强基层工会活力;

4、全面推进工会宣传,加强职工教育,努力提高全系统职工队伍素质,搞好职工文化工作,开展职工体育活动,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帮助下级和基层解决疑难问题;

5、组织发动交通系统广大职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充分调动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交通率先发展建功立业;

6、掌握和了解困难职工生活状况、意愿及需求,实施送温暖工程;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千方百计为困难职工做好事,办好事,解难事;

7、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指导工会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工作;扎实推进全系统各基层单位开好职工代表大会;

8、组织和指导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推进平等协商劳动工资和鉴定劳动合同工作,为职工和下级工会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会同有关部门查处侵犯职工和工会组织合法权益的重大案件;

9、负责和指导下级工会经费收缴、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负责办理本级工会经费的收支预算、决算、会计核算和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和审查同级和下级工会经费使用情况;强化对下级工会财务工作的经审力度;

10、围绕工会的中心工作和工作中的热点、难点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必要的服务保障;

11、加强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工会的指导和建会工作;突出体现为农民工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服务职能,帮助他们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好工会系统的 *** 工作;

12、完成厅党组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山西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职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职称查询

住建厅评的职称交通厅承认吗

对有相应管理权限的人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都是承认的

但是交通厅评的证书到放到外省不一定认可

你可以先看看交通厅和建设厅的行政职能介绍。住建厅是行业主管单位,他评的职称比交通厅会更有力一些。

住建厅是省 *** 组成部门。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城市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和风景名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组织起草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2014山西省中职学校高级职称评审通过名单公示

张志华等137名讲师

(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任职资格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官网职称的公示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主管部门 从事专业 资格名称

1 张志华 女 32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英语 讲师

2 王少芳 女 32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德育 讲师

3 李轶慧 女 30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语文 讲师

4 张丽媛 女 31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物理 讲师

5 赵春彬 女 33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计算机 讲师

6 柏惠 女 30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物理 讲师

7 黄景阳 男 34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英语 讲师

8 秦艳 女 31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语文 讲师

9 岳建英 女 35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英语 讲师

10 雷慧婷 女 31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英语 讲师

11 曹海雁 女 31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语文 讲师

12 杨晓宇 女 31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计算机 讲师

13 盛菊莲 女 45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体育 讲师

14 王钰 女 35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计算机 讲师

15 王娜娜 女 30 晋城 *** 学院 晋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体育 讲师

16 崔小琴 女 33 晋城 *** 学院 晋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书法 讲师

17 朱莹 女 29 晋城 *** 学院 晋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音乐 讲师

18 郝素伟 男 35 晋城 *** 学院 晋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语文 讲师

19 都静丽 女 29 晋城 *** 学院 晋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德育 讲师

20 杨毛毛 女 30 晋城 *** 学院 晋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英语 讲师

21 李珊珊 女 28 晋城 *** 学院 晋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英语 讲师

22 闫欢 女 31 长治 *** 学院 长治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电气自动化 讲师

23 籍艳艳 女 33 长治 *** 学院 长治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电气自动化 讲师

24 窦芸 女 31 长治 *** 学院 长治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语文 讲师

25 吴宇龙 女 33 长治 *** 学院 长治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26 刘晓艳 女 35 长治 *** 学院 长治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数学 讲师

27 郭红梅 女 43 山西冶金 *** 学院 山西省人社厅 电气自动化 讲师

28 白鸽 女 28 山西冶金 *** 学院 山西省人社厅 语文 讲师

29 汤娜 女 30 山西交通 *** 学院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汽车维修 讲师

30 姜鑫 男 27 山西交通 *** 学院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汽车维修 讲师

31 吕利强 男 35 山西交通 *** 学院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机电工程 讲师

32 张志辉 女 29 山西交通 *** 学院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公路工程 讲师

33 李巍 女 31 山西交通 *** 学院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英语 讲师

34 范焱虎 男 31 山西交通 *** 学院 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汽车维修 讲师

35 张晓娜 女 31 万荣 *** 学院 运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36 史俊勇 男 32 万荣 *** 学院 运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物理 讲师

37 王艳 女 29 万荣 *** 学院 运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美术 讲师

38 秦艳芳 女 32 万荣 *** 学院 运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39 黄向军 女 35 万荣 *** 学院 运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40 葛云立 男 30 阳泉高级技工学校 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机械 讲师

41 袁晋伟 男 33 阳泉高级技工学校 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可编程序控制器及其应用 讲师

42 武艳明 男 35 阳泉高级技工学校 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建筑CAD 讲师

43 陈华伟 男 33 阳泉高级技工学校 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数控 讲师

44 张兴爱 男 35 阳泉高级技工学校 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语文 讲师

45 周子龙 男 36 阳泉高级技工学校 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语文 讲师

46 李政 男 35 阳泉高级技工学校 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语文 讲师

47 李先东 男 33 阳泉高级技工学校 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机械 讲师

48 王志萍 女 33 阳泉高级技工学校 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机电 讲师

49 马晓明 女 35 阳泉高级技工学校 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会计 讲师

50 赵峰 男 30 阳泉高级技工学校 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数学 讲师

51 朱月星 女 30 阳泉高级技工学校 阳泉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会计 讲师

52 邢志鸿 男 52 阳泉煤矿高级

技工学校 山西煤炭工业厅 采煤机电 讲师

53 王文华 女 46 阳泉煤矿高级

技工学校 山西煤炭工业厅 电工基础 讲师

54 段巍 女 46 阳泉煤矿高级

技工学校 山西煤炭工业厅 德育 讲师

55 白玲 女 27 阳泉煤矿高级

技工学校 山西煤炭工业厅 德育 讲师

56 李晓瑞 女 35 阳泉煤矿高级

技工学校 山西煤炭工业厅 语文 讲师

57 张岳云 男 43 阳泉煤矿高级

技工学校 山西煤炭工业厅 德育 讲师

58 许东辉 男 31 阳泉煤矿高级

技工学校 山西煤炭工业厅 数学 讲师

59 仵颖璠 女 28 阳泉煤矿高级

技工学校 山西煤炭工业厅 化学 讲师

60 王俦 女 32 阳泉煤矿高级技工

学校 山西煤炭工业厅 数学 讲师

61 岳峰 男 30 山西汾西煤化高级

技工学校 汾西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采矿技术 讲师

62 李高飞 男 34 山西汾西煤化高级

技工学校 汾西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机电 讲师

63 雷娟娟 女 31 山西汾西煤化高级

技工学校 汾西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矿山机电 讲师

64 武晓璐 女 29 山西汾西煤化高级

技工学校 汾西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机械基础 讲师

65 武明玉 女 33 山西汾西煤化高级

技工学校 汾西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机械基础 讲师

66 宋阳 女 28 山西汾西煤化高级

技工学校 汾西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语文 讲师

67 范志敏 女 31 山西汾西煤化高级

技工学校 汾西矿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政治 讲师

68 李根 男 31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技工学校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通风 讲师

69 曲富生 男 53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技工学校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气 讲师

70 杜宁 男 33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技工学校 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采煤 讲师

71 薛伟 女 34 大同机车高级

技工学校 大同机车有限

责任公司 数学 讲师

72 战文婷 女 31 大同机车高级

技工学校 大同机车有限

责任公司 政治 讲师

73 肖翔 男 32 大同机车高级

技工学校 大同机车有限

责任公司 计算机 讲师

74 吴雁莉 女 31 大同机车高级

技工学校 大同机车有限

责任公司 数学 讲师

75 谭月侠 女 36 大同机车高级

技工学校 大同机车有限

责任公司 机械基础 讲师

76 高璐媛 女 29 大同机车高级

技工学校 大同机车有限

责任公司 机械制图 讲师

77 贾炜锋 男 36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技工学校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建设 讲师

78 翟永革 女 36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技工学校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计算机 讲师

79 田苗 女 28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技工学校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电工学 讲师

80 王娜 女 31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技工学校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采矿技术 讲师

81 张燕 女 33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技工学校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采矿技术 讲师

82 邢洁 女 32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技工学校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矿井通风 讲师

83 董霞 女 37 西山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高级技工学校 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计算机 讲师

84 韩志帅 男 30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 临汾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体育 讲师

85 高永青 男 34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 临汾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86 霍谦 男 35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 临汾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电工 讲师

87 邹永霞 女 33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 临汾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88 张伟伟 女 32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 临汾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德育 讲师

89 贾珍 女 27 山西机械高级

技工学校 太重兴业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体育 讲师

90 车爱萍 女 33 吕梁高级技工学校 吕梁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音乐 讲师

91 常越 女 28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数学 讲师

92 曲文婷 女 29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教育 讲师

93 方超 男 29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数学 讲师

94 周敏杰 男 30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矿井通风 讲师

95 安晓东 男 32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数学 讲师

96 刘艳 女 36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数学 讲师

97 贾成莉 女 28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英语 讲师

98 杨云洁 女 27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数学 讲师

99 张苗苗 女 28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英语 讲师

100 赵晶丽 女 29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机械 讲师

101 寇晶 女 30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心理学 讲师

102 郭海霞 女 34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机电 讲师

103 申景红 男 41 高平市技工学校 晋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104 冯英 女 36 高平市技工学校 晋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105 段建红 男 40 高平市技工学校 晋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106 李芳芳 女 37 高平市技工学校 晋城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107 呼红霞 女 48 山西潞安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技工学校 山西潞安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基础会计 讲师

108 王庆玲 女 43 山西潞安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技工学校 山西潞安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计算机 讲师

109 苏俊梅 女 43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技工学校 首都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土建 讲师

110 师宏慧 女 33 首钢长治钢铁有限

公司技工学校 首都长治钢铁有限公司 化学 讲师

111 徐江灵 女 39 山西晋华纺织厂

技工学校 山西晋华纺织厂 计算机 讲师

112 张宏艳 女 34 太原慈善职业技术

学校 太原慈善总会 英语 讲师

113 王美花 女 39 太原慈善职业技术

学校 太原慈善总会 语文 讲师

114 孙培彦 女 35 太原慈善职业技术

学校 太原慈善总会 计算机 讲师

115 张江丽 女 31 太原慈善职业技术

学校 太原慈善总会 数学 讲师

116 梁娟 女 32 太原慈善职业技术

学校 太原慈善总会 政治 讲师

117 陆江巍 男 33 太原慈善职业技术

学校 太原慈善总会 体育 讲师

118 赵枫 女 34 太原慈善职业技术

学校 太原慈善总会 心理学 讲师

119 边晔 女 31 太原慈善职业技术

学校 太原慈善总会 政治 讲师

120 关俊霞 女 32 临汾市尧都区

技工学校 临汾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121 曹海燕 女 34 临汾市尧都区

技工学校 临汾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122 安娟 女 40 临汾市尧都区

技工学校 临汾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讲师

123 张志珍 女 35 山西国防军星技工

学校 杏花岭区教育局 计算机 讲师

124 王志华 女 34 山西国防军星技工

学校 杏花岭区教育局 化学 讲师

125 张洁 女 29 山西中条山集团职业

教育中心技工学校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

有限公司 计算机 讲师

126 袁秀娟 女 45 山西中条山集团职业

教育中心技工学校 中条山有色金属集团

有限公司 机械 讲师

127 王月鹏 女 45 山西省朔州技工学校 朔州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数学 讲师

128 孙明花 女 50 山西省建筑安装

技工学校 山西省建筑工程

(集团)总公司 教育学 讲师

129 沈贵强 男 34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 学院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焊工 一级实习

指导教师

130 孟润萍 女 40 山西冶金 *** 学院 山西省人社厅 机械加工 一级实习

指导教师

131 侯大增 男 31 临汾高级技工学校 临汾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机械加工 一级实习

指导教师

132 柳沛楠 男 30 太原市高级技工学校 太原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一级实习

指导教师

133 吴雅青 女 38 太原市高级技工学校 太原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市场营销 一级实习

指导教师

134 葛婷婷 女 32 太原市高级技工学校 太原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一级实习

指导教师

135 王亚沁 女 30 太原市高级技工学校 太原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 计算机 一级实习

指导教师

136 张颖 女 39 永济电机高级技工

学校 中国北车永济机电厂 维修电工 一级实习

指导教师

137 曲振敏 男 56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采掘电钳 一级实习

指导教师

招标投标限制的含义是什么?

1. 高资质要求,例如:具备国家住建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2. 多资质要求,例如: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3. 资质颁发单位要求,例如:具有山西省交通运输厅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甲级资质。

4. 注册所在地限制条件,例如:投标人注册地在青岛(西海岸)黄岛新区区域内。

5. 业绩限制条件

(1)、单项业绩要求,例如:2009年1月1日以后有过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沥青砼路面工程或在合同协议书或工程交工验收接收证书中载明的包括沥青砼面层的公路工程,下同】施工经验,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接收证书原件备查。

(2)、累计业绩要求,例如:具备近五年累计单独完成超过20公里以上二级(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所完成工程竣(交)工验收均达到合格标准(含)以上。

(3)、综合业绩要求,例如:自2009年1月1日起,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成功完成过1个单个合同金额800万元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沥青路面维修养护工程;并且成功完成过在1个合同内3万m2及以上高速公路就地热再生施工。

6. 地域业绩要求,例如:近五年内有本地区(鹰潭市境内)类似大中修施工经历。

7. 人员限制条件

(1)、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要求,例如:项目经理级项目总工具有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例如:项目经理级项目总工近三年内,有担任类似项目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的管理经验并提供证明文件。

(3)、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社保要求,例如:项目经理级项目总工需提供近半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总工近期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备查。

(4)、建造师从事项目经理年限要求,例如:项目经理要求6年以上公路工程项目经理施工经验。

(5)、人员业绩特殊要求要求,例如: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为准,且必须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类似机构”的中标公示截图(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网站查询得到)。

(6)、备选建造师及技术负责人备选要求,例如:备选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的要求与拟派的人员一样。

8. 配套设施限制条件

(1)、中心实验室要求,例如:中心试验室必须具备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2)、沥青搅拌站要求,例如: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必须是距离本工地不得超过20公里范围的搅拌站,搅拌站搅拌设备为3000型及以上燃油(气)型,运输距离满足工程建设工艺技术要求。

9. 备案限制条件

(1)、准入制度要求,例如: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标人的养护资质应符合赣交管养字〔2014〕8号《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2)、投标平台的要求,例如:投标人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及公路工程路面专业施工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信息应已录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交通平台)。

(3)、相关主管部门备案要求,例如:外省企业须到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的单项工程进豫备案证明;

10. 财务限制条件

(1)、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要求,例如: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申请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低于60分。

(2)、财务收入限制要求,例如:近三年(2011年-2013年)年平均营业收入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

(3)、财务的比率要求要求,例如:投标人2012年度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1。

11. 信誉要求,例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定中被评为A级(含A级暂定)或以上。

12. 注册资本金限制条件,例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6亿元人民币。

13. 单价限制条件,例如:更高限价:78元/m2(见于邀标公告)。

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是事业单位吗?在院里的一般的技术人员待遇如何?

山西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直属于省交通厅,是以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勘察设计研究,筑养路机械与电子、汽车应用工程、交通科技信息、机电信息系统工程、交通工程、岩土工程治理、新材料、结构维护与加固、施工监理、桥梁附件加工安装、隧道工程施工等专业为主的集科学研究、设计、产品开发及科技产业一体化的国有综合性科技型企业。现有6个专业研究所、3个检测中心、10个全资企业、3个控股子公司、2个参股公司。在职员工356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占86%;教授级高工12人,高级工程师55人,工程师74人;博士4人,硕士3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 人,交通部之一层次中青年专家3人,交通部青年科技英才3人,省人民 *** 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1人。占地面积约2.4万平米,拥有总资产2.4亿元,净资产约8千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千余万元,一千二百余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