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情况报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地质勘查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5号)要求,我省认真组织人员对当前地质勘查行业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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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质勘查行业队伍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12月31日,我省地质勘查年末职工总数56318人,较2005年增加了2807人。从事地质勘查人数14071人,比2005年增加了633人。具有勘查资质单位81个,其中高级技术员1371人,比2005年增加了213人,中级技术员2671人,比2005年增加了232人,离退休人员18384人,比2005年增加了43人。离退休经费26055万元,比2005年增加了5078万元。

二、属地化地勘单位情况

我省属地化国有勘查单位有2个。

(一)山西省煤炭地质局

山西省煤炭地质局,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至,本系统勘查单位为13个,有8个单位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占全局单位的88.89%;国家规定的13类资质中,全局共占8个,占资质类别的61.54%;各类各级资质共38项,甲级有15项,占总数的39.47%;乙级有13项,占总数的34.21%;丙级有10项,占总数的26.32%。资质类别、专业分布情况为:区域地质调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调查、固体矿产勘查、液体矿产勘查、气体矿产勘查、地球物理勘查、勘查工程施工、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等8个类别。

年末职工人数4011人,与2005年对比没有变化。其中年末地质勘查从业人员2439人,包括技术人员1328人(地学专业547人,高级技术人员254人,中级技术人员620人),比上年增长4.48%。本期平均人数3845人,劳动者报酬合计9353.68万元,劳动者报酬比上年增长9.67%。另外,离退休人员年末人数为2054人,离退休费用合计4444.83万元,费用比上年增长16.03%。

全局2006年总资产52757.79万元,其中:生产性资产13450.28万元,专用仪器设备7307.69万元,总资产比2005年增加11709.86万元,增长28.53%,生产性设备增加4071.81万元,增长43.42%,专用仪器设备增加1463.64万元,增长25.04%。

2006年总负债26465.90万元,比2005年增加7299.08万元,增长38.08%。

2006年总收入43770.51万元,比2005年增加9340.19万元,增长27.13%。

2006年总支出35860.34万元,比2005年增加4596.55万元,增长14.7%。

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情况:省内主要有矿业权价款项目和少量的国家财政及补偿费项目,其中省矿业权价款项目8000余万元,国家财政及补偿费项目500余万元。

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情况:主要从事省内社会地质工程项目,资源勘查多为煤矿的接续和补充勘探等。实物工作量大致为钻探进尺10万余米,合同价款9000万元。

各种矿产开发(省内、外、境外)投资与收入:基本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工程勘察施工(省内、外、境外)市场承揽项目情况:局基础工程公司拥有建筑业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还有乙级工程勘察资质及凿井资质。近两年没有承揽到大项目。

其他产业基本情况:主要为建筑制造业(占全局对外总收入近1/4)和安置型酒店餐饮(三产)服务业(占全局对外总收入近8%)。

1.建筑制造业主要代表企业有

(1)金浦混凝土有限公司。1998年由经局148勘查院投资兴建,注册资金2000多万元,2006年产值6000万元。

(2)汇镪磁性材料 *** 有限公司。1994年由229队与中信公司共同投资兴建,注册资金750万元,2006年产值为2000万元。

2.酒店餐饮(三产)服务业

金泉大酒店,2006年为500万元。下属单位还有115院地质招待所,144院地质宾馆,148院西苑宾馆,水勘院水仙宾馆等。酒店服务业除水勘院水仙宾馆外,其他均无盈利。

(二)山西地质勘查局

截至2006年12月30日,全局共有地质勘查单位20个,有16个单位具有地质勘查资质。各类专业82个,其中:甲级资质30个,乙级资质30个,丙级资质20个。甲级资质中区域地质调查资质1个,水工环资质4个,矿产资源勘查资质13个,物化遥资质3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1个;乙级资质中区域地质调查资质5个,水工环资质5个,矿产资源勘查资质8个,物化遥资质5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8个,选冶加工试验1个;丙级资质中水工环资质3个,矿产资源勘查资质4个,物化遥资质8个,勘查工程施工资质4个,岩矿鉴定与岩矿测试1个。

从业人员6442人(正式职工),其中:高级职称454人,中级职称906人,初级职称881人,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17780元。共有离退休人员5948人,离退休人员经费12144万元。

与2005年度相比,地质勘查单位数量未变,从业人员减少139人,减少2.1%。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增加2850元(含调资因素),增加19.1%。全局离退休人员总数减少95人,经费增加577万元(含增资因素)。

2006年总资产81751万元,比2005年的66582万元,增加22.78%。生产性资产原值9043万元,比2005年的9615万元,减少5.95%,其中:地质勘查专用仪器原值4191万元,比2005年的4362万元,减少3.92%,地质勘查专用仪器设备净值3061万元,比2005年的3151万元,减少2.86%。

2006年总负债41634万元,比2005年的28183万元,增加47.73%。2006年所有者权益合计39915万元,比2005年的38399万元,减少3.95%。

2006年总收入53444万元,比2005年的37574万元,增加42.24%。2006年总支出52763万元,比2005年的36965万元,增加42.73%。

从事公益性地质工作基本情况:2005年承担的本省公益性地质项目7个、外省2个,总经费1345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资金765万元,省财政资金580万元。2006年全局共承担本省公益性地质项目12项,外省公益性地质项目2项,总经费2455万元,其中取得国家财政资金1575万元,省级财政880万元,国家财政占总经费的64%。

从事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的基本情况:2005年和2006年在省内外及境外几乎无商业性矿产勘查工作。

矿产开 *** 况:2006年在省内矿业开发投资8309万元,在省外及境外无矿业开发投资。

工程勘查施工基本情况:2005年和2006年在省内外及境外几乎无大的工程勘查项目。

三、中央直属地勘单位

中国冶金地质总局三局:全局现有职工4273人,其中离退休职工2253人,在职职工2020人。在职职工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318人,具有初级职称及技术员552人。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有8个,分别为中国冶金地质总局第三地质勘查院、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总公司、311队、312队、314 队、315队、316 队、物探队。其中:甲级勘查资质5个,乙级勘查资质1个,丙级勘查资质12个。

四、地质勘查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随着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发展逐步向攻坚破难阶段推进,一些由于历史原因发展形成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已经显现出来,成为严重影响经济发展的瓶颈。尤其中央直属地质勘查单位,地方出台的补贴政策得不到执行,地方 *** 又只出政策而不给资金,从而使得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同属地化地质勘查单位的差距逐渐拉大,每月人均相差800多元,特别是离退休职工对此反映十分强烈,属地化国有地勘单位存在的问题也很多,严重影响到职工队伍的稳定,归纳以下几条:

(1)在1998年换发勘查许可证中放弃的国家出资勘查的、至今尚未设立探矿权、采矿权的区块,地质勘查单位已提交了相应的地质报告,但由于当时经济困难,未能交费,造成矿权灭失。

(2)地质勘查单位基本建设的投资,资金严重不足。

(3)资本不多,可经营资产少。技术装备相对落后,科技含量较低。(4)多种经营产业规模不大,经济运行质量低,抗风险能力及独立生存能力差。

(5)队伍结构不合理,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紧缺的现状没有大的改变。

(6)有的地质队地处偏远农村,交通不便,下岗职工安置和职工子女上学、就业、就医困难,广大职工迫切希望能就近搬迁到城市。

(7)基础建设欠账较多,住房紧张,办公和生活条件普遍不好。

(8)目前山西省 *** 尚未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除原劳动合同制职工按照地方有关规定纳入养老保险外,其他人员尚未纳入。

这些问题已经给地质勘查队伍谋生存、闯市场、求发展带来了内在的困难,严重制约了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与发展。

五、地质勘查行业改革取得的主要经验

经过近年来的改革发展与探索,取得如下工作经验:

(1)地质勘查业及地质延伸业,是立身之本,做精做强勘查业是经济社会对地质勘查单位的发展要求。

(2)多经产业是地质勘查单位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有效途径,要面向社会,服务大众,在注重经济效益的同时,做好人员的分流和安置工作,为深化改革提供保证。

(3)要想大发展就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融入地方经济建设,把为 *** 提供各项服务放在重要议事日程。

(4)不断优化内外部发展环境,积极争取有利政策,为改革发展提供动力。

(5)在投资体制改革方面,局结构调整资金本着“扶优助强”的原则,重点向优势企业倾斜,取得了较好效果。

(6)在产权制度改革方面,有的地勘单位对下属法人企业职工持股进行了回购,积极探索了股权多元化的途径,使股权结构和股本设置更加合理。

(7)在体制上,对地勘单位的二级实体逐步进行股份制改造,提高二级实体的市场竞争能力。

(8)在机制上,建立对地质找矿有功或创收突出的人员的奖励制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找矿和市场承揽项目的积极性。

(9)产业结构调整中,一方面要加大市场项目承揽力度,另一方面产业要重点向矿业开发转移,要集中资金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10)加大地质科技投入,引进或购买先进装备,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和为国家找大矿的能力。

六、“十一五”地质勘查改革发展的思路设想

在“十一五”期间将按照“做精做强地质勘查业,大力拓展勘查延伸业,稳步推进建筑制造业,积极培育旅游服务业”的工作方针,以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认真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的部署,在深化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上下功夫;在做精做强主业,发挥主力军作用上下功夫;在提升装备水平,推进科技创新上下功夫;在深化经济结构调整、培养优势企业上下功夫;在构建和谐社会、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上下功夫,实现矿权设置、对外创收、装备升级、地质科研四个突破,努力开创山西省地质勘查事业新局面。其中改革的主要任务是调整机构、职能,深化人事、劳动、分配制度改革,投资体制改革,产权制度改革,达到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地质行业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总收入和职工年收入在全国同行业中居中上游水平。

七、地质勘查行业的对策及建议

目前经济收入仍主要依赖于国家和省财政地质勘查项目,项目多时日子就好过,还没有一个稳定的产业,正在改革发展中摸索。从全国其他省份的地质勘查行业改革经验来看,一是地质勘查单位必须要有稳定的产业,不但要进行地质勘查还要开矿,要从专一的地质勘查走向矿业勘查与开发。二是落实贯彻好《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关键是要给予地质勘查部门,特别是国有地勘单位待遇倾斜和投入倾斜。20世纪五六十年代国家找矿大会战是这样,今后仍然是这样。特提出下列建议。

(1)地勘单位改革发展关键是体制机制问题,建议国家制订政策,促进地质勘查单位深化改革,尽早走入良性循环的轨道。

(2)督促落实属地化地质勘查队伍的有关优惠政策,真正解决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的实际问题,为地质勘查单位的改革发展创造条件。

(3)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决定》精神,尽快出台国家装备上要对国有地质勘查单位投入的具体意见,制定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立项的优惠政策和进行矿产资源开发的扶持政策,发挥各地质勘查局的技术管理上的作用。

(4)进一步确定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的投入方向,大力培育地质市场,保证地质市场对地质勘查工作有较高的需求。

(5)引导国有地勘单位积极“走出去”,使国有地勘单位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中为国家解决矿产资源缺乏的问题,同时拓宽地勘单位服务区域。

总之,我省地质勘查行业,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管理创新为动力,不断完善“突出发展地矿业,规模发展延伸业,努力提升制造业”的发展思路,经济保持了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态势。地矿业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颁布带来的新机遇,按照“高起点,大手笔,裂变式”的发展要求,认真落实“勘查开发一体化”的经营方针和“立足山西、西进北上、走出国门”的发展战略,以打造地勘单位“国家队”为目标。结合实际,确立了“以地质矿产勘查为基础,以矿业开发和矿权运作为主体,以社会地质工作为补充,以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灾害地质为延伸,全力打造地矿主业,推动地矿经济裂变式增长”的发展定位。确立了“集团化发展、规模化经营”的发展方针,不断优化内部结构,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发展总量和经济运行质量,体系建设、市场开发、经营管理,要不断取得新成效,提高市场占有份额。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地勘处)

山西省地勘行业的事业单位改革的问题!跪求大神讲解!省地勘院(一水)未来会被改革成纯企业吗?

1.全额事业

2.计划归计划,发展谁也不知道。所有的事业单位改革是大趋势。

3.近几年,一水已逐步市场化。改革后,崩溃倒不至于,但是下坡路肯定是要走的,有大环境的原因,也有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人才断层的原因。欢迎人才加盟一水,搞活一水。

4.貌似近几年来的都是合同制,具体可以问 局劳人处。政策应该是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进来了抓紧解决编制问题。

尽量回答,不一定对,希望对小兄弟有帮助,工大研究生?还是地大研究生?

[山西省]2019年山西地勘职称,山西省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

2022山西省地勘国土工程高级工程师答辨时间

2022山西省地勘国土工程高级工程师答辨时间11月。山西省高级职称是在6月申报,年底11月初答辩,答辩后1-2天公布答辩结果。次年6月发证。

职称转评最新规定

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人员范围

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在建设工程专业技术领域从业的在职(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

以下人员不得申报:

1.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退休人员(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以评委会办事机构开始收受申报评审材料之日为界);

3.公职人员受到政务处分且在处分影响期间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且在受处分期间的。

(二)专业范围

建筑工程:建筑学、土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建筑电气工程、风景园林、建筑装饰工程、岩土工程与测量、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管理、建筑经济、城市燃气工程、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材工程:硅酸盐工程、非金属矿及制品、无机非金属新材料;

生态环境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生物、环境化学、环境物理、生态环境监测;

水利工程:水文及水资源、水土保持、农业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标准条件

技术员

1.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助理工程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技术员工作的能力。

三、评审条件

(一)学历、资历及任职年限条件

技术员

1.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助理工程师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见习期满1年;

3.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聘任技术员满2年;

4.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满4年。

5.对在基层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且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学历可放宽至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

事业单位申报人须在岗聘用且兑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事业单位以工资表聘任时间为准,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以聘任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取得相关资格时间为准。

专业技术人才调整工作岗位后跨系列(专业)申报职称评审的,须在现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按规定转评现岗位同级职称后,方可申报上一级职称评审,同级职称任职时间可连续计算。

申报人须具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不能作为学历依据。相近专业是指理科、工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所学专业为设计学类(专业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产品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艺术与科技、包装设计)并从事建筑和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建筑学和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所学专业为林学类(专业为: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并从事风景园林专业技术工作的可申报风景园林专业助理工程师。

(二)能力与业绩条件

助理工程师评审,需要提供一篇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聘任技术员期间参与本单位建设工程方面的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等1000字以上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三)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申报人均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和公需课程要求。每年学习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包括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心理健康调试、知识产权和日常安全教育等相关内容的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需提交近一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四)考核要求

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且任期内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等次。年限须符合相应的规定要求,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当年任职年限不做计算,考核合格年限可累计计算。

其他要求

1.高技能人才申报要求:

在生产一线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参加评审按照《关于印发〈山西省在工程技术领域实现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55号)执行。

2.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要求: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并人社专字[2020]25号)执行。

3.从机关流转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要求:

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评审可比照同等学历、资历、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四、申报程序

1.坚持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民主评议、逐级申报审核原则。严格执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标准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推荐。

2.申报材料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逐级审核上报。申报人及推荐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并签字确认。

3.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相关信息记入诚信档案库,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未依法履行审核职责的,对有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评审办法

评审采取专业答辩和能力业绩评判相结合,实行百分量化制,其中,专业答辩实行命题匿名制、现场公开答辩的办法,满分60分;能力与业绩评价满分40分。实行末位淘汰,综合淘汰率不低于20%。

六、材料报送及评审安排

根据国家、省、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材料报送采取 *** 预约形式。各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做好材料报送工作(详见附件),并安排专人统一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申报材料采用电子文档与纸质材料相结合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后退回。

参加上年度评审答辩未通过者,申报参评时须提交符合要求新的能体现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与业绩的材料。上年度综合评议未通过者,若无较明显的专业工作新业绩,本年度一般不予受理申报。